“1500支燧发枪,其中1200支长枪,300支短枪;手雷2400枚;炸药包150个;小炮60尊”
在良乡的苏氏工业园里,陆秀儿、徐光启、罗余庆、郝青等人看着苏昊发来的清单,一个个都咂舌不已。这么大批量的产品,放在过去他们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但现在却必须要亲手把它们给造出来了。苏昊在信中说明了时限,要求在三个月之内,所有的装备都必须到位。在此之后,还会有新的订单到来。
按照众人分头计算的结果,要生产出所有这些装备,所需要的材料、人工等等成本,合计达到近2万两白银。不过,这笔钱大家并不用担心,因为所有这些装备中,有三分之一是要交给兵部的,另外三分之二才是送往勘舆营的。兵部为这三分之一的装备,总共要付给苏氏工业园3万两银子,换句话说,在这笔交易里,苏昊不但白拣了占总数三分之二的装备,还整整落了1万两银子的利润。
这就是王一鹗所说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方法了,兵部需要买装备,而且苏氏工业园的装备是得到实战检验,证明性能良好的,那么兵部向苏家购买装备有何不妥?至于价格,整个大明,谁能给出黄色炸药的定价,谁能够说一支燧发枪值多少钱?这些装备只有苏氏工业园一家能够生产,所以价格方面,还不是苏昊一口说了算?
兵部从苏氏工业园这里采购的燧发枪等火器,会有一部分送往九边,让各路边军试用。如果他们对于这些火器感兴趣,可以再通过兵部向苏昊订货,但费用就只能是自理了。苏昊也通过陈道向王一鹗做了保证,他会逐渐把火器的生产成本降下来,最终达到能够满足军方需要的程度。
在万历视察苏氏工业园之后。李龙遵照万历的旨意,从内廷派来了几名管事太监,开始对工业园的火器生产进行监管,这就相当于给这些火器的制造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名份。奇妙的是,管事太监们所监管的那个作坊,只负责火器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更确切的说,就是包装的环节,前面各环节仍然是由苏氏工业园完成的。
挂着内廷军器局牌子的这个作坊,从苏氏工业园采购近乎成品的火器。盖上自己的烙印,再向外提供。这样一来,火器生产名义上是内廷完成的,并由内廷向军方提供的,但利润却留在了苏昊手里。这样的好事,也只有苏昊这种幸运儿才能享受得到。
当然,苏昊也不会吃独食,他向李龙承诺,火器这方面的利润。拿出3成作为李龙的分红,至于李龙从中提多少交给万历,那就不是苏昊管得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