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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华理奖要来了!(2 / 5)

气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不止是这样还故意将青楼名妓小红带回家让林诗音死心然后嫁给龙啸云。就是为了这该死的兄弟义气。这就是苏释晨最讨厌李寻欢的地方。

所谓“四处留香楚留香,众里寻欢为何欢!”李寻欢表面上是一个情场无情的浪子,事实上却是至情至圣,不然也不会当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之后还像疯子一样用飞刀雕刻林诗音的样子。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还有李寻欢的智慧与冷静,就连聪明绝顶的天下第一美女林仙儿也被他一眼看穿,这是苏释晨最喜欢的原因。

不过按照《诛仙》这本书的例子,还是不写的好。这样虐心的情节先不说会不会扑,适不适合目前的网文趋势。就想想写出来书迷会不会暴动,还是写《楚留香传奇》与《陆小凤传奇》好一些。

不过现在还不重要,赶紧在博客上面发布了一篇文章《致诛仙迷》:

关于最近诛仙的情节特此发这样一篇文章,碧瑶是一个精灵一般的女子,也是我精心构筑的女主角,而之前死别的这一章可谓是《诛仙》这一本书的遗憾,不过我却仍旧这样写了。

为什么?因为缺陷是一种美,就好像断臂维纳斯,也仿佛《三国演义》威震华夏的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等等事迹被称之为武圣,不过关羽却是有缺点就是太傲气了,这个傲气让他大意失荆州。

与“白璧”伴生的一般不是“无瑕”而是“微瑕”。关羽大意失荆州与走麦城的败绩,唯有关羽这种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才会犯这样的错误,一样是表现一个人物性格鲜明的重要特征。

这样的缺陷让关羽这个人物更加的真实!

说了如此多的例子,就说说这本书,《诛仙》此书就是因为有碧瑶这个人物才让人难以忘记,就是有碧瑶这个结局才得到了升华。

《诛仙》此书我灌注了非常多的心血,我不想这本书变成看完就忘记了的快餐书籍,所以我要让此书变得有遗憾,而书友们可以借着这个遗憾记住本书,就好像在多年后,还记得那一片绿色衣角的遗憾,多年以后会兴起重读本书的欲望,这样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各位书友扪心自问如果我将碧瑶的结局改变,然后真的像各位书友说的这样,让碧瑶复活然后和张小凡、陆雪琪三人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结局真的是各位想要的吗?

话尽于此,《诛仙》也要完结了,至于下本书可能有,可能没有

写完这篇《致诛仙迷》之后,苏释晨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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