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权是一个实在人,在上学的时候,和自己的关系最好,所以这些年一直都保持着联系。
不过人家现在都结婚了,小日子过得不错,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再看看自己,简直就是汗颜啊…!
“永权…!”
“我的情况你也知道,家里边也没钱,念了这些年的大学可以说也是白念了。”
“唉…!”
“这回奔着你来了,以后的话我也不说了。”
“都在酒里了!”
白桦举起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你这是说哪的话呢?”
“咱俩是谁跟谁啊!”
“上学的时候咱俩就是铁哥们,这回你能来找我,那是你瞧得起我。”
“既然你肯来工地吃苦,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没事,以后在这个工地里,有人敢欺负你,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说完,手中的啤酒也一饮而尽。
林永权的性格就是这样,为人豪爽仗义,记得上学的时候,自己没少和他一起与别的班的学生打架。
现在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唯一改变的是他的相貌和皮肤,被太阳晒得是黑红黑红的,身形也魁梧了许多。
吃过饭之后,林永权向自己引荐了一下工地的里工长老孟。
“老孟…,这是我昨天跟你提起的,我的同学,白桦。”
这时在伙房的小食堂里,老孟正一只脚踹在凳子上,身子向前倾斜,手中端着饭碗正在那里狼吞虎咽的咀嚼着。
白桦跟着林永权走进小食堂,看见眼前的这位孟工长,身材很是魁梧,可能是工作忙的原因,头上的安全帽还戴在头上。
给白桦最深刻的应该就是他满脸的络腮胡子,估摸着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刮了!
“啊…,来啦!”
“好啊,正好工地上缺人手,”老孟忙着把口中的饭菜咽了下去,不过看到了白白净净的白桦,脸上现出了不如意的表情。
“这是你的同学…?”
“一直念书了吧!”
“他能吃的了工地上的苦吗…?”
本来是满心期
待的,看到本人以后,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孟工长,我可以的。”
林永权刚要说话,白桦忙着上前说道。
“我今年二十三了,在家的时候,我是经常帮助父母上地干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