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袍上落下点点深褐色酒斑。换了往日,他已经起身另换了新衣。今日高兴,他摇了摇头无奈的想他在对牛弹琴。这丫头有焚琴煮鹤的潜质。绝美的脸上盈满笑意,莫若菲颇有点得意地笑道:“我莫府是开钱庄的,钱最多!用得一季沾了灰,明年另换新的。今日见了王爷与世子,我想知道不弃心中所想。”
不弃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铺了烟色绣竹绢布的圆桌上摆着几样菜。她在药灵庄吃过,知道是望京的名菜。她尤其爱吃菜胆花雕醉香鸡。鸡腹中填塞了拌好佐料的冬笋香菇,用酒醋姜丝蒸了。鸡呈浅黄色,带着淡淡的酒香,带着丝丝甜味。
她挟了只鸡腿放在碟中,想用手拿着啃,又怕莫若菲骂她。只得用筷子挟着咬了一口,口水都被勾了出来。直到将鸡肉咽下,不弃才笑着回道:“隔着远了,没看清楚。”
莫若菲等了半晌等出这么句来,啼笑皆非的说:“不弃,七王爷已认定你了。他是你父王!”
不弃啃着鸡腿,嗯了声。
“他是你父王!”莫若菲又说了一遍。
不弃迅速的将鸡腿啃完,斯文的从袖中取出一方丝帕擦了擦嘴,眨了眨眼睛道:“我再吃只鸡腿,完了细说?”
莫若菲翻了个白眼,心道,就你这现在这模样若是被带回王府,还不笑掉人的大牙。七王爷劳师动众寻回这么个女儿,他脸往哪儿搁呢。看到不弃吞口水,他无奈的将另外一只鸡腿挟给她,转过身道:“用手拿着啃吧!吃完再说。”
不弃嘿嘿笑了笑,不客气的拿起鸡腿猛吃。她吃的速度极快,醉香鸡肉熟脱骨,入口绵化。在莫若菲忍不住回头看她时,不弃碟中整齐摆着两根骨头,人已坐得斯文端正,嘴边连半丝儿油渍都无。
他摇了摇头笑道:“我以为连这两根骨头你都不会剩下!”
不弃只扫了他面前的空碟一眼,没有说话。
莫若菲一愣,眼中又露出颇有意味的笑意:“肚子里讥讽本公子,吃鸡比你还贪对吧?连骨头都啃没了?”
“不弃不敢!”再一次被他看穿,不弃的小心肝扑咚漏跳了一拍,埋下了脑袋。
想起那晚雪夜山窝窝里与她斗嘴的情形,莫若菲的心情大好。他转开话题说道:“不弃,你年幼跟随花九乞讨,进药灵庄做丫头。你虽然才十三岁,已深谙世事。七王爷认定了你,他却不能带你回王府,让你名正言顺的当他的女儿。”
不弃心中一惊,难不成要送她回药灵庄?她好不容易才有了到望京的机会,她不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