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族人共同的家。
这里不但有着传承的记忆,还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
藏汉一家。
“父亲,达娃也舍不得这里,但若是不走的话,就没命了呀!难道我们就要这样坐以待毙吗,等着那东西来杀我们吗。”达娃带着哭腔,情绪十分激动。
“哈哈哈!”
达布忽然放声大笑,声音传遍了半个城,他的声音犹如一道雷霆。
“谁说我要坐以待毙,达娃,你可知道,当年我那麦其之虎的称号是怎么得来的。”达布的脊柱冲天而起,好像是将天空都要戳破。他的身躯变得十分伟岸,他手中的拐杖猛然在地上一顿,插进了城墙之中。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将面前的空气都吸收到胸腔之中,身上的衣服都被蹦起。
“哈!”
达娃眼中还充满了泪珠,她不知道父亲要说什么,然后就疑惑的看过去。随即达布忽然一震,顿时整个身上的衣衫都直接碎裂开来,空气都震动了一下。
“啊!”
拉姆和达娃同时尖叫一声,捂住了眼睛。
只见在达布的身上,一块块肌肉好像石头般垒砌而成,在肌肉上一根根仿佛虫子般的肉筋仿佛绞成钢丝,而皮肤上出现了红色,腾腾的冒着热气。他的拳头仿佛一把锤子,要将天空都给砸穿。
但是在他身上,有着无数道伤疤,横七竖八遍布他的全身,就好像是通红的蜈蚣。
最这些有刀伤剑伤,但更多的是野兽撕咬的伤痕,最为恐怖的就是左胸骨处一道巨大的撕咬伤痕,简直就要将心脏都给咬穿。
“当年我达布十八岁成人之礼,与三十族人同进高山寻找珍惜草药和矿藏。但是途中遇到数十头野狼袭击,当时的头狼极为强壮,我们三十人足足死亡二十多人,才将那头狼给杀掉。使得其余野狼逃跑,而且还损失了十几个兄弟的尸体。”达布说着说着流出了泪水。
原来,也就是在这场战争中达布被牙齿贯穿胸骨,险些刺到了心脏而丧命。他们带着狼逃回来,便昏迷不醒。
这时候,达布成了当年的麦其第一勇士。
然而达布却没有开心起来,在家卧床了两年,甚至在大家都以为他已经废了的时候,独自一人走出了族门,带着一柄藏刀。
就这样过去十年,达布回来了。
他不但回来了,还带了十张巨大的狼皮,每一张都是头狼的狼皮。草原狼可比丛林狼强大太多,就算是中原的元婴修士都不愿意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