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女孩她出生时就被爸妈给抛弃了,是一个好心的老太太把她养大的。后来把她过寄给她的父亲了。因为她父亲离过几次婚,没有小孩。
没过几年她的后妈死掉了,等她长大嫁人之后、就在宝宝出生前几个月,她的爸爸在一次酒后驾车、被面包车给撞死了。
大戏从此拉开帷幕~
因为是酒后驾车,她死去的父亲被判的主责,赔偿金只有二十万。围绕着这二十万、发生一件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首先她的爸爸在她结婚前两年找了个老伴。因为没有结婚证,而且那个女人两个儿子都挺有钱的,但正是越有钱越抠,他们惦记上这钱了。本来说好了,给她两万,但她不同意。怎么办?打官司要分钱,最后断了三万,呵呵,他家打官司还花了一万五~
而且有一件事,当时她爸就是在这个女人娘家喝酒后回来的路上被撞死的(后来才知道,是去帮着做瓦工的)。但是看在有亲的份上,没有告他家。(法律规定,谁家喝的酒,主人家没有护送,出事以后是有责任的)
因为还有一个奶奶,无论是亲情法理,奶奶都是有继承权的,不过奶奶坚持不要。除了死去的那个、奶奶还有三个儿子,但全部不孝顺。而她是奶奶带大的,跟奶奶非常亲,再加上奶奶90多了,时日无多,只要女孩过得好,要钱干嘛?
不过另外三个儿子肯定是不同意的,女孩也没说什么,给了奶奶四万,另外丧葬费全部是她出的。再加上要应诉,车马费,反正到最后就剩了五六万。
在治丧的期间也发生很多事,作为女孩的三个叔叔,死去父亲的兄弟,在她父亲去世之时竟然一段烧纸都没买,钱更是没出。估计心里想的就是:你不是有赔偿金嘛,还要我们出钱干嘛?
另外还有一件事,农村有习俗,死去的人要有儿子“执斧”、等于是名义上有后。不过现在也无所谓了,女孩一样可以。不过那个女孩大叔叔的二儿子就坚持要“执斧”,然后就以“儿子”的名义分钱。嗯,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给了三千六百六!~
不过这件事没完,因为认为给少了。女孩听说之后又送了五千过去,不过他坚持不要,现在才知道,他还是嫌少。
后来没过几个月奶奶又死掉了,奶奶死之前的一天,给奶奶的四万块钱就捏在大叔叔的手里,丧葬费全是用的那个钱,他们作为儿子还是一分钱没出。
时光匆匆,她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女孩没亲娘亲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