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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血腥屠杀(2 / 5)

初时,雄风军团的排名在福斯坦四大军团里是垫底的存在,这是一支完全由流氓、乞丐、小偷、强盗组成的军团,几乎福斯坦所有军队里的渣滓,都被扔到了这里自生自灭。

是伍德侯爵,凭借一双铁拳,才生生打服了当初雄风军团不服他的人。男人只服比自己更强的人,伍德侯爵当初几乎是凭借一己之力,征服了雄风军团。

之后的岁月里,伍德侯爵更是在雄风军团里扎下了根,无论吃住,都在军营里,每天和雄风军团的小伙子们朝夕相处,整整二十年,无一变化。

伍德侯爵也从当初刚刚继承家族爵位的青年小伙子,变成了如今的中年壮汉模样。性格直率,做事直接的伍德侯爵的记性很差,据说他当年在贵族学校时的文化课成绩甚至还不及格,但伍德侯爵现在却能记住雄风军团近三分之一人的名字。

论伍德侯爵在雄风军团的威望与执行力,甚至可能比福斯坦国王还要高。

在5年前,雄风军团即将与夏尔洛军队参战之初,才华并不横溢,甚至可以说大字不识几个的伍德侯爵,竟然为雄风军团创造了一手战歌,名字就叫“雄风,雄风”。

令福斯坦贵族们嘲笑的是,这首战歌的歌词竟然也只有两个字“雄风~雄风~”,但这抑扬顿挫的战歌里,描绘的是伍德侯爵将一生奉献给雄风军团的感情,这首战歌里容纳的是雄风军团这二十年来的成长史。

雄风军团目前在福斯坦四大军团的排名是第二。

听着熟悉的曲调,听着身穿铠甲的士兵们整齐的步调,听着战马的嘶鸣,听着战鼓的宣泄,伍德侯爵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那么的意气风发,那么的不可一世,他势必要将所有阻挡在他面前的,都统统抹杀。

“雄风~雄风~”伍德侯爵也情不自禁,跟随着雄风军团的所有士兵们,唱起了这首他们在战场上唱过无数次的战歌。

拔剑,上马。伍德侯爵一马当先,冲在了全军团的前面。

这是唯一一位冲在最前面的军团统帅,也是雄风军团所有士兵的指路明星。

伍德侯爵的身后,数万大军,随同伍德侯爵一起发出冲天呐喊,冲向了埃利斯城。

看着那个冲在最前面的男人,城墙上的坎贝尔侯爵也对这个敌对的统帅,发自内心的赞叹。可惜他们是对立的敌人,不然坎贝尔侯爵倒是挺想交伍德侯爵这样一个朋友的。

“我亲爱的夏尔洛祖国,这是我坎贝尔·琼斯为你能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城墙上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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