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开始向撒卡草原的这两个中型部落磨刀霍霍,展现自己无与伦匹的力量。
万箭齐发,帝国军们,用自己的行动,给西北边陲的野蛮草原人们,展示奥摩尔帝国为何能屹立于大陆之巅不倒。
在箭雨下乘凉,每个士兵都能通过隐藏在盾牌里侧的快弩,在两秒内,射出三支短箭。
一万五千根箭枝只是道开胃菜,后续的铁甲洪流,才是所有抵挡者的噩梦。
除开这些最普遍的士兵,帝国军里的士官一层所掌握斗气强度,也要远高于灰狼部落的头领们。
奥摩尔帝国的军队制式斗气,要比福斯坦四大军团的区区四样种类要丰富许多,就是平民家出身的人,只要能爬的上去,获得十几种斗气的挑选权不在话下。
这些斗气大多平庸,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配套的战技更是没有,但既然能被帝国选中成为军队的制式斗气,那么这些斗气的综合水平也能处于中流。
甚至有个别种类的斗气,以洛克现在的阅历和经验看来,要比他修习的雄鹰斗气好上几分。
说到底,他的雄鹰斗气只是一般斗气,其唯一能让人称道的灵活性,也是依赖于风系斗气这种能量属性本身的特质而已。
兵对兵,将对将,在所有士兵迈着整齐的步子碾压上去后,洛克也挑选出了几名自己的对手。
血刃部落首领伊瓜因绝对是跑不了的,这个实力强劲的中年汉子,在战斗开始至今的这段时间里,已经连着劈翻了三名灰狼部落的高阶侍从,手段之血腥残忍,令人惊愕。
其次是一名匹敌高级魔法学徒的老年巫医,这老头干掉的敌人不强,但数量颇多。
魔法一直是战场上收割生命的利器,这是不用争议的事实,周围已经倒下了近百具尸体。没有专门的强者应对,让这样一位魔法师放开手脚乱轰,简直是一场灾难。
好在死的大多是灰狼部落的族人,洛克并不心疼。
最后剩下的两个次一等的准阶强者,一个被辛格尔拖住了,这家伙实力也不弱,那血刃部落的准阶强者被他干掉,在洛克看来只是时间问题。
另一个则被一群灰狼部落的强者,外加一个匹敌中级魔法学徒的巫医联手缠住。
“哈默,你去帮他们!西斯你照顾好自己就行!”对着旁边的人喊了一句,洛克直奔伊瓜因而去。
哈默是这支奥摩尔帝国步兵团的兵团长,准骑士级,与辛格尔的实力相当,洛克与这人交流不多,平时行军时才会寥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