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奇怪,后世的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小偷还明白的。自己小偷小摸如果被抓住了,最多判个几年。甚至自己态度良好,或者是情节较轻的话,也就进个劳教所,被教育一段时间。但是要弄伤了人命,那自己的性质就不一样了,恐怕也得偿命啊!
但是这个年代的小偷可是不一样的,偷的如果顺利,那就偷!毕竟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把钱拿来,能避免一些麻烦,那就避免一些的好。但是如果不能偷,找到机会可以抢。然后随身携带一把刀子来防身,或者是威胁对方时,都能用得上。
是以范克勤把刀子拿在手里后,毫不犹豫的将对方衣领一提,跟着刀子在中间的梗嗓咽喉就扎了进去,噗的一声,扎进去了能有三寸。
跟着,范克勤左手扶着刀把,右手张开手掌,往下一掌拍在了刀柄上,把刀子往里猛地再次犹如钉钉子一样,再次捅进去一截。
对方带的刀子是有血槽的,这就是范克勤为什么先把对方的衣领提起来的原因。这样血液喷射,被衣服领子挡住,自己就能够干干净净的。
松开刀子的时候也有讲究,他毕竟没有带着手套,虽然这个年代指纹检查没有后世那么普及,但也是有了这个技术的。是以他是划动着松手的。
什么意思呢?就好比你如果垂直按一下玻璃,在垂直抬起,那么玻璃上一定会有你的指纹。
但如果你按一下玻璃,却不要抬起,而是往旁边猛地一划,从玻璃的旁边划过,那么你的指纹就不会留在玻璃上了。最起码,是不清晰的,只是极小的一部分罢了。
而后世的鉴定技术,你留下的极小极小的一部分指纹,也一样是可以鉴定的。但是对于抗战这个年代来说,那真的就是难如登天了。
范克勤现在用的就是这个办法,而且他还是这方面的专家中的专家,是以留下的指纹,几乎是完全没有的。甚至只是完整指纹的几百分之一,提取价值根本没有。所以没带手套就没带吧。
从他拖着白褂子这小子进来,到给他直接钉死在地上,一共也没超过五秒中。范克勤转身就走,又花了三秒钟,来到了单元门从而到了外面混入了人群。可谓干净利落。
范克勤一边走,一边在心里不停的评估刚刚自己干掉的两个人。现在他可以充分的相信,对方只是两个小偷了。不过还是有必要弄死的。只有死人才不会开口,才不会记得华章和王展元的长相。
但是死了两个人,一个在大街上,一个在楼道里。伪满的警务部门,会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