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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官司(二)(2 / 3)

但谁敢不忌他三分?

更别说这位之所以被贬是因为一本弹章往死里得罪了武三思。武三思是谁?那可是当今圣神皇帝的亲侄儿,漫天下人都知道除了武承嗣之外,前神龙天后武则天最喜欢的就是这个被封为梁王的侄子。在当今武氏一族烈火烹油的时候,往死里得罪了武三思却还能安然无恙被贬到襄州出任别驾,这本身就说明方别驾那也是朝堂里有硬底子根基的。

别看都是贬谪,但里边的讲究大了。往常里得罪武三思的人,十个有十个都是被贬到岭南,甚或是交趾郡的。这样的贬法儿其实跟下大理寺杀头也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把杀人的刀子换成了水土不服及瘴疠之气而已。自大唐开国以来,凡是被贬往岭南的官员最终能生回中原的可谓是十不存一。

因是有着这样的背景根脚,方别驾虽顶着个谪官身份,却在襄州府衙气场十足。本就一意奉行“无为而治”的金刺史更是避其锋芒连上衙都少了。而今州中大事俱是这位刚刚交接完文书的方大人一言而决。

至于他今天穿着常服在城中闲走,只不过是监察御史们的老毛病发作罢了,还真能是闲逛?

方别驾当面,黄司马自是将其与案中人的关系深藏起来,“正如大人所说,弃妇举告前夫的事情确是少闻,正好今天我那儿也清闲,遂就来瞧个热闹”。,

闻言,方别驾哈哈一笑,“连你我都忍不住来凑热闹,也难怪县衙前门水泄不通了。先且不论案情,这弃妇能有这份勇气便值得嘉许。走,进去看看”。

其实不仅是唐朝,整个王朝时代的几千年里普通老百姓对到衙门打官司持以抗拒的态度。俗话说的好,“打死莫告官,饿死不做贼”,若非实在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古人是不愿上衙门的。这其中又以两类人抗拒程度最深。一是读书人,读书人素以清白自诩,闹到衙门上大庭广众之下与人争讼是极丢人,极败坏门风的事情。所以古代读书人常喜欢以不入公门自夸。直到清末仍是如此,《儒林外史》中便有明确的记载。

因是这个风俗,古代替人打官司的读书人也是地位极低,素来被人以“讼棍”称之。几乎在所有的文学作品里,这样的人只要出场必定是反派角色,而且还是神憎鬼厌的那种。哪儿有后世的律师那么光鲜。

另一类便是女人,女人主动告官几乎就等于把脸面撕下来不要,其对个人名声的杀伤几乎是毁灭性的。所以这样的事情就异常罕见,一旦出现当即就能轰动四方,引无数人来瞧热闹。

唐时地方衙门审案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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