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半,槐阴市公安局。
余向前看着突然从东海跑来的老部下,一脸恨铁不成钢。
陈子坤面对老领导忐忑不安,无比羞愧。可来都来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说。
“这政策变化也太快了,本来说好的两年,结果不到一年政治处就让我回去办辞职手续。”
“这么说当时办的是停薪留职,不是辞职?”
“刚开始想直接辞职的,后来我爸说机关单位的工作是铁饭碗,工资待遇再低,只要保留公职以后还有回旋余地。我想着留条退路也好,就去市局请鲁局帮忙。”
前几年国有企业为了分流减员,把停薪留职作为分流安置富裕人员的一种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也鼓励工作人员下海创业,去办乡镇企业或民营企业。
但这个政策是不稳定的,有的只管一年,有的一年之中就有变化。
停薪留职人员在外面干得好的,对于今后能不能回原单位无所谓。在外面干得不如意的,或是到了一定的时间不得不回原单位的就比较麻烦了。
这种事原单位领导的态度至关重要,可单位一把手是有任期的。
比如滨江市公安局,前任局长见市局机关科室越来越臃肿,想让机关民警下基层又没那么容易,为了减轻市里的财政压力,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动员民警下海。
年前刚调到滨江的陈局,看到的却是警力紧张,不想任由停薪留职的人员占着宝贵的编制,给出了两条路:要么回局里上班,要么在一个月内回去办理辞职手续,逾期不办的按自行离职处理。
陈子坤的情况比较特殊,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而是跟着他老丈人干得不如意。
以前虽然工资待遇低,但却是水上警察大队的教导员,是市局重点培养的干部。下海之后天天呆在工地,不是给质监站、甲方或监理赔笑脸,就是盯着民工干活儿。
虽然能赚到钱,但没社会地位,也没成就感。
退一步说,他就算不去工地干,有个搞工程的老丈人在一样不缺钱。
现在后悔了想继续做公安,可局里只通知他回去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并没有说回哪个单位上班,又会把他安排到哪个岗位。
再想回去继续做水警二大队教导员是不可能的,甚至连中队指导员都不一定能做上。
因为在上级看来他曾做过“逃兵”,从办理停薪留职的那一刻起,滨江市局就已经把他从重点培养的干部名单中移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