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已满14周岁的小娟到底是因为无心求学而从初中辍学了。为了不沦为吃闲饭的,给家中本就困难的经济增添负担,施大妹谎报年龄给她在一家乡办制衣厂里找了个女工的活儿。因为制衣厂都是计件制的,工资是根据每个人手头上的完成量按数计算的。手脚麻利的就能多挣些工分,手脚慢的自然钱就拿得少。很不巧,小娟便属于那手脚慢的,工资少得可怜不说,做工慢还总是出错返工,常常需要加班加点才能赶上工厂的基本进度,做得是格外的辛苦。坚持了不到三个月,她便打起了退堂鼓,瞒着长辈偷偷把工作给辞了。
其实,严格来说,小娟辞了工厂的活也不全是坏事。在当时,她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范畴,用她的工厂和老板那都是触犯了法律的。但那个时候,劳动法尚不完善,也才刚刚开始有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概念,用童工属违法行为的理念更是才开始被普及,很多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像小娟这样的童工在乡办工厂里其实并不算少数。她们大多为了能进工厂做工而谎报了年龄,工厂的老板就算心里门清,面上也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他们既急需人手填补用工缺口,又可因他们是童工而克扣下一半左右的工资,两全其美——只要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实,所有人便乐得浑水摸鱼,你好我好大家好。
如今,小娟主动辞去了工作,对于工厂老板来说也算是去了一块心病,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怕被查到了,于是便巴巴地算了工钱,速速地打法了她。
都说福祸相依,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小娟倒是因祸得福,她自己不知道从哪儿看到一处航空学校招收空姐班的通告,也没有与家人商量,便自行去报了名。对方倒也肯收她,只是说到学费让她犯了难。自己做工挣的几个钱别说积蓄了,连日常零花都不够,她又哪来的钱交学费呢?无奈之下,她不得不和家人摊牌。
父亲顺发的态度很明确,就两个字“没钱”。他本就觉得女孩家不用读那么多书,能识几个字,不做文盲,等到了法定的结婚岁数给她寻门亲事,嫁了了事。再说自己女儿根本也不是个读书的料,他不想花这个冤枉钱。可施二妹慈母本性,见不得女儿受罪,知道丈夫借口家中没钱不想让她再读了,便向娘家人哭诉,希望得到他们的相助。这也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她知道他们家的家境比起施家其他人来说都要差,但凡她开口求助,施家人是不会袖手旁观的。以往每每如此,这次也不会例外。
施大妹是第一个做出反应的,她联系了施大国,施大国又拉上了施家的其他两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