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知名卫视——苏江卫视的副台长,葛副台长还是比较光棍的,见陆扬不好忽悠,王林把话说到了这份上,他也终于摆正姿态,开始耐心跟陆扬正正经经地谈合作的细节。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商谈,谈出来的结果是:投资、节目制作都由苏江卫视负责,等《非诚勿扰》这档节目上线后,每制作一期节目,都需要支付陆扬一万块的创意费。
这是第一条。
第二条是:《非诚勿扰》每一期都要添加一段由陆扬公司产品的广告,比如书虫阅读,也比如微`信。
第三条,也是在葛副台长等人看来最有价值的一个条件——《非诚勿扰》的网络版权归陆扬。
三个条件,前面两个条件,葛副台长答应得都很痛快,一个节目每期一万块的创意费,在葛副台长眼里不算什么,平时台里随便请个小明星,都可能不止这个价,随便请哪位领导出去潇洒一下,一万块也打不住。
一万块,在他看来真的只是小钱。
至于第二条,《非诚勿扰》每一期都要添加陆扬指定的一个广告,那也不是事!现在广电还没有大面积限制广告的投放数量,一个节目里,他们想插多少广告,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每一期多一条广告,并不影响他们的收益。
所以,这第二个条件他也答应的很痛快,一直谈到第三个条件的时候,他才断然否决。感觉这一个条件一旦答应,他们每年的损失肯定要上百万。
葛副台长断然否决。陆扬也不生气,只淡淡地说:“这个条件是必须的条件。是我们合作的前提!葛台长如果觉得实在不行,那我也只能说很遗憾,希望下次还有合作的机会。”
什么样的谈判对手最可恨?
看看葛副台长等人此时看陆扬的眼神就知道了。
动不动就拿不合作来做威胁,一副并不在意这次合作能不能成功的样子,如果有其它的选择,以葛副台长的身份,肯定早就掉头就走了。
没奈何,国内还没有同类节目可以模样,陆扬在策划书上写的也并不具体。关于这档节目的很多细节,葛副台长还想从陆扬这里拿到更详细的策划书。
何况,这份创意,已经被陆扬提前注册,陆扬也不是打不起官司的扑街作者,苏江卫视作为一家有追求的电视台,也不愿为了一点利益,做出严重损害自身形象的事来。
条件谈好,葛副台长带来的秘书杨小姐。当场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拟好合约,出门去打印合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