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狗仔赚钱不是很容易的!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如果狗仔能拍到一对当红艺人共同手拉手逛街的照片可以卖给八卦杂志社8千到1万块,但是前提是,事件主人公是当红的,照片足够亲密。
所以,一般没有什么风声的话,也不会一直跟拍。
跟了好几个月,没有收获,自动就会放弃了——总要吃饭嘛!
狗仔对明星隐私的兴趣,其实也没办法指摘狗仔本身的道德,因为这是他职业要求。
他干的就是这行!
公众人物,就不要谈隐私了。
这是很公平的,你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你占了一堆的媒体资源,出了事,德不配位,又说不想被讨论,说什么这是我的隐私,太双标…
你当时出名的时候,怎么不说不想被讨论?
粉丝当然可以惯着你,可以举报…
但路人讨论一下,吐槽两句,就打入黑粉,过分了吧?
一个人,无论他是否愿意,可能会在某个事件中充任一定角色,而这起事件又是公众普遍有兴趣的。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就离开了他的私密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发表他的照片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这一段引用唐·R·彭伯的《大众传媒法》——不是法律,只是新闻传播专业的教学用书。
所以,吕潇然这段时间就尽量三点一线,要么在家,要么去公司,要么就处理《时空恋旅人》的后期。
然后呢,6月25日,一个叫迈克尔杰克逊的人永久离去。
吕潇然敏感的察觉到了没人再跟踪自己…
……
迈克尔杰克逊,当然是天王巨星。
巨星逝世的影响力:
当杰克逊死亡的消息在网上传开时,互联网的新闻网站的流量暴涨。
在一个小时内报道了2千万条网页观点,暴涨了5倍的访问者。
Twitter暂时瘫痪了他的处理每分钟5千条与杰克逊相关的音乐搜索功能。
Facebook用户以三倍的标准频率更新了他们的状况。
在杰克逊死亡报道几分钟后,当天的销量飙升到前一天的700倍!
国内同样夸张,无论何种类型的报纸,都把“天王落幕”的图文放在了头条;甚至在私底下的聚会交流场合,人们总会有意无意的感慨两句,唉,杰克逊死了。
记者们更是集体智障,逮谁问谁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