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诺兰最大的争议在于他的粉丝,一群自以为看过很多电影的人,过度吹捧诺兰;
然后,另一波觉得不服的人,各种贬低诺兰。
公平公正的说,诺兰毫无疑问是一名有作者标签的商业大导演。
这样的大导演在这个时代很稀缺!
一部作品,既能保证强烈的个人风格,还能卖座——至少没让投资方亏钱,好莱坞有名的大导演,数来数去也就昆汀、大卫芬奇几个人能做到。
说白了,这种IP泛滥的时代,玩自己的原创还能有一堆影迷,真的是凤毛麟角。
斯皮尔伯格、雷德利·斯科特,最近已经时灵时不灵,前者稍微好点,后者连续亏损了《罗宾汉》、《法老与众神》,连小李子加持的《谎言之躯》都亏了——全球没到一亿美元的票房;
卡梅隆周期太长,墨西哥三杰算是偏小众题材。
更夸张一点,除了诺兰他们几个可以拿到上亿美元的投资,玩一些原创大制作,市场上能看到的就剩千篇一律的超级英雄电影,还有《素鸡》、《加勒比》系列,《变形金刚》系列。
天天吃爆米花,也不行啊!
某种程度,正是因为这些作者型导演的存在,让我们的观影口味不会完全同质化。
这是他对全球影迷的贡献!
还有,诺兰的科幻电影拍的确实很不错,《盗梦空间》、《星际穿越》都算科幻电影史上颇重要的作品。
其实《致命魔术》某种程度也有科幻成分…
至于《星际穿越》…
咋一看神作,细一分析,为爱发电,科幻包装下的家庭戏…
内核是西方式的:人类凭着自己是不行的,一定要有一个比人类高等的东西,来提升或者拯救人类。
这个高等的东西是什么呢?
明白告诉你靠上帝,这就是宗教题材,如偷吃智慧果的《诺亚方舟》、《出埃及记》;
不告诉你靠谁,这就是科幻!
《星际穿越》,核心是凭着爱被救赎——外星人把爸爸关在高维空间里让他给女儿发密码拯救世界…而这个世界的拯救仅仅需要一个公式。
高等人就是这么安排的,电影就是这么拍的,如果不能还拍什么?
必须能,你就信爱就完事了,爱就能被救赎。
不爱怎么办?
不爱就别看,滚!
这么说吧,说是穿越不如说是神的使者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