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钟之后,叶天完成了伪装。
当他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不禁轻笑了起来。
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换了一副模样,变成了一个二十几岁的白人小子。
面部和脖子被人皮面具完全覆盖,肌肤带着几分红润,非常逼真,根本看不出什么破绽,足以骗过所有人的眼睛。
唯一的破绽就在眼部位置,眼圈周围有一圈细微的缝隙,若非抵近观察,也很难发觉。
但为了以防万一,叶天还是准备用墨镜进行遮掩,那就万无一失了。
现在是冬天,为了防止积雪反光刺痛眼睛,满大街都是戴着墨镜的人,多自己一个绝对不会引起任何关注。
原本手掌和手腕的皮肤也是破绽所在,但经过化妆品的掩饰,已经完全变成了白色皮肤,稍后再带上手套,就无懈可击了!
叶天身上的服装也换了,他将原来的黑色外套收进背包,换上了一件红黑相间的连帽冲锋衣,是马蒂斯他们从纽约带过来的。
这件冲锋衣不但防风保暖性能良好,而且包裹性非常棒,只要拉上拉链,基本能掩饰住身上所有可能露出破绽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这件衣服相对比较宽松,能掩饰体型,让fbi那帮家伙无法通过分析体型发现自己,也能完美掩盖挂在两边腋下的枪套。
背包同样进行了伪装,在外面加了一个灰色防雨罩,没人认得出来!
再就是是脑袋上的变化,叶天往头上扣了一顶波士顿红袜队的棒球帽,盖住了自己的黑色短发。
这棒球帽并非叶天自己的,而是住在这套公寓里那个家伙的。
那小子是红袜队的忠实粉丝,收集了很多红袜队纪念品,仅棒球帽就多达六七顶,即便少一顶,他一时也未必能发觉。
“完美!fbi的蠢货们,吃屁去吧!”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叶天得意地笑骂道。
再次快速检查一遍伪装,确认没有任何破绽之后,他立刻戴上手套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这里,去调查自己的第一个目标。
他迅速将伪装用品都装进背包,又擦去了自己留在这套公寓里的一切痕迹,包括指纹、脚印和毛发等等。
随后,他从钱包里拿出四张100美元钞票,将表面完全擦干净之后,用杯子压在了桌上,算是拿走棒球帽的补偿,以及场地租用费。
做完这一切,他才戴上墨镜,拉开房门,离开了这套公寓。
走廊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