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手上,王新韧就犹豫了一下,对他悄悄的比划了一个数字。
“马哥,我这么跟你说吧,你要是把我这个三弟带好了,包装好了,把他整个人都改头换面一下,让他走出去有型。那事成之后,我就给你这个数。”
“而且,这也是最重要的事,假如我三弟出台了,那他以后的薪水还有提成的70%都归你,你觉得怎么样?”
马哥听到这么一番话,就下意识的抬起了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薪资和提成的70%都归自己呀……
嗯,这件事情仔细的想一想,他其实也没什么多大的损失。
更何况,王新韧的三弟虽然长得这么丑,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好歹也是长得有特色呀!
一个有特色的人,就是一个跟众人不一样的人。
而这一点就把他,跟普普通通的人区分开来了。
马哥想到这里就突然转了一下头,把自己身边的王新韧三弟,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来来回回的,扫了五六遍了之后,他总算是给王新韧,一句确切的话了。
“阿新,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如果不答应的话,那我就真的是不给你面子了……”
“你放心吧,只要他在我手下,扎扎实实的学几年,我保证他脱胎换骨。说不定,他那时有个好运气,能成为咱们这里的台柱子呢!”
马哥说到这里,就翘起兰花子,微微捂着自己的嘴,呵呵的笑了起来。
王新韧的三弟一看到,他这个作态了,当时就撇了一下嘴,白了他一眼。
心想,怎么是个娘娘腔啊?
难怪这脸上的胡须都刮得干干净净的。
王新韧的三弟是一个活得特别糙的男人。
而且他还特别的懒。
可以说,是好吃懒做的典范了。
他在家的时候一年到头下来是经常性的,脸不洗,牙不刷,脚也不洗,袜子也不洗。
身上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异味了,他也经常性的瘫在床上不动。
在家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卫生,更不会洗自己的衣裳。
他每一天都等着自己的妈,来伺候他。
现在他年纪大了,他整天都想着,自己一定要娶一个勤快懂事,喜欢做家务做饭,扎实肯干,听话乖巧,家里头有钱又特会挣钱,而且还年轻漂亮的姑娘,做他的老婆。
他身上穿的最贵的衣服,就是100多块钱买的耐克夹克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