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钱有了权之后,总是会雇佣一些枪手来给自己写诗,然后拿出来在众人面前冒充是自己的作品,以提高自己的名望,这样的事情,并不算少见。
王通化和余谦在这里跟叶铭说话,却是让周围的一些年轻士子们感到很不满意。
“这人是谁啊,面生的很——”
“怎么留守大人和长史大人都对他关注有加,难道是东都来的大人物?”
“就算是大人物,也未必就能够长于诗文一途吧?”
“作诗就是作诗,跟身份有什么关系,难道说生在皇家的话,就是天生的诗人了?”
各种各样的议论声纷纷响起,传到了叶铭的耳朵里面。
此时的叶铭,刚好喝光了面前的酒水,闻言就一笑道,“两位大人有教,晚生岂敢不遵?原本打算藏拙的,可是没想到春江诗会上涌现出这么多的好诗,说起来晚生也觉得有些技痒了。”
“既然是技痒了,那就好好写一首,让我们都开开眼嘛——”余谦笑着说道。
他对于叶铭倒是挺感兴趣的,关键是叶铭的形象很好,看了让人觉得舒服,而且言行举止也都很适度,既不拘谨,也不放浪,让他觉得很合自己的胃口。
“还请再赐酒一樽,另外,这纸张似乎也有些不过,晚上一向喜欢写大字的——”叶铭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这有何难?”余谦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道,“来人,为叶公子添酒,多取些纸张来伺候着。”
很快就有人取来了纸张,还有一尊陈年老酿桂花酒。
叶铭微微一嗅,便觉得那坛子桂花酒年份极足,不由得高兴起来,“多谢留守大人的酒,值此良辰美景,叶铭如不留下点儿诗作,真的是愧对这一坛子桂花老酒,还有大人的情谊了。”
说罢,他拍开酒坛子上的泥封,一手轻轻提起酒坛子,毫不费力地举到了嘴边,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面灌了一顿,这才说了句,“好酒!春江之上,如此风花雪月美景,晚生就写一首春江花月夜罢了!”
“哦——”余谦听了,点头说道,“春江花月夜,这倒是个好名字呢。”
只见叶铭将袖子往上一卷,提起毛笔来蘸满了墨汁,略一思索,便在那之上笔走龙蛇地写了起来。
“玉卿的字——”余谦看了两个字,良久无语,然后才摇头叹息道,“叹为观止!”
王通化却是在旁边儿暗自一笑,心说只要是叶铭肯动手写字,就算是狗屁不通的诗文,光靠那几个字,也足以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