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穿骨子的冷。
阴霾的天空里铅云翻滚,牵着一头老骆驼的罗青下了一个垭口,鹅毛大雪已经扑头盖脸落了下来。
这个时候他看见了一桩怪事。
前方道侧居然有一个少年在挖坑。
那少年约莫十四五岁,和同龄人相比稍显瘦弱,穿着一件油腻腻的羊皮袄子,隔着老远就可以看到他的脖子里一层黑漆漆的皮垢,恐怕有两个月没洗过澡了。
不过他的气力不俗,而且这挖坑的活一看就常做,有一股子巧劲,被冻得坚硬的泥土给人的感觉倒像是豆腐一般软嫩。
关外这一带的黄沙碎石地在九月之后,种什么都长不出来,连牧民都不会在这一带停留,尤其在这种暴风雪的天气里,在这种地方挖坑,那真的是活见鬼。
罗青原本心情不错,惦记了大半年的东西终于得手,想到那具温软如玉的雪白身子,他心里头还是一阵阵燥热,这鬼天气里赶路虽然苦了点,但好歹接应他的人很快就能碰头,那群人还带了两头羊,到时候宰了用雪水一煮,滋味绝美。
眼下这少年虽然自顾自的挖坑,但给他的感觉就像是煮好的羊肉汤上面突然飞来了一只苍蝇,虽然还没掉锅里,但给他的感觉已经很不舒服。
“小子,你他娘的在挖啥好货呢?”他拍了拍鞍座上挂着的长刀刀把,冲着少年不怀好意的叫道。
“埋你用的。”少年停了下来,抬头打量着他的身材,道:“三个回鹘钱,我保证把你埋得好好的。”
罗青看到这少年五官生的很好看,说起话来是长安一带的口音,不过这少年的眼瞳闪着淡淡的绿光。
“唐人和胡人生的娃,有点意思。”
看着少年脸上认真的神气,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小子你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你知道我是谁吗?”
少年点了点头,微微一笑,道:“罗青,原濛池都护府步兵校尉,曾率七百众大破延陀部两千敌军,后因贪墨军资和虐俘获罪,三年前到玉门关之后脱了军籍,帮商队押镖,上月和马贼里应外合,劫了自己的商队,还奸杀了商队首领的妻子,而且那商队首领还是你的同乡好友,之后事发,你从瓜州一路辗转逃到此地,边军多次截杀,你毫发未损,边军反而折损了四十一名好手。按我来看,若论战力,玉门关这边边军里面,单打独斗能赢你的,一个都没有。”
罗青缓缓皱起了眉头,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刀把,,“小子,你到底什么人,既然知道我的路数,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