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么?”
小女孩玩弄着自己的辫子,来回踱步,似乎在认真地回忆情节,道:“获奖作品选登,我看了你的《幻城》。你写的那个垃圾小说嘛!那个弟弟想让哥哥自由,不被权势束缚,干嘛非要居心叵测地夺取他的王位,还要引起那么多人死?没脑子的男猪脚啊!!!”
夏小洛莞尔一笑,觉得小女孩认真思索的神情很是可爱,难得对这么较真的女孩子了,道:“嗯,你说得有道理,因为篇幅所限,所以不能把其中缘由展开,我出长篇的时候会写清楚的。”
小女孩玩弄着辫子,一撇嘴道:“嘻——还出长篇呢。”一翻白眼道:“我这人向来直爽,有啥说啥,你也别责怪。我就是马小跳,三等奖获得者。”
夏小洛回身望着曹浩暄,他发现曹浩暄的眼神亮了很亮,说好听点那是因为爱情到来而产生的光辉,说难听点就是色狼看见美女的表情,总之,夏小洛确定,这小子发情了。
曹浩暄走了过去,道:“马小跳,我是你的崇拜者。我叫曹浩暄。”
马小跳歪着脑袋警惕地看了他一眼,一撇嘴,不屑地道:“曹浩暄,没听说过。”不过她立马给曹浩暄一个灿烂如同桃花盛开一样的微笑,道:“不过,我一向对我的粉丝没有什么架子。而且你还挺帅的,我可以给你几分钟时间让你近距离接触我。你有什么问题想问我么?比如,我喜欢什么颜色啊之类的。”
看来,马小跳很喜欢被粉丝围着的感觉。
夏小洛看着马小跳那一脸娇憨的样子,和长身玉立的曹浩暄站在一起,还真有点珠联璧合的意思。
他不知道,他已经在一瞬间改变了曹浩暄的整个人生的轨迹。
在前世,曹浩暄这种人中龙凤,无论从出身和成长环境都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良因素,之所以没有在华夏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是因为他英年早逝。
他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他一生没有遇见自己真正爱的人,然后在适婚年龄,随便找了个所谓门当户对的女孩子娶了,不料,婚后两人感情很不和,妻子难以忍受寂寞和孤独,就在外面偷人。
曹浩暄耳目众多,怎么可能瞒得过他,把妻子和那个男人按在了偷情的宾馆床上,在这种情况下,自认为是最彪悍的男人怎么可能忍受这种屈辱,一枪毙了自己妻子和那个奸夫,不愿意给家族抹黑的他吞枪自杀,带着无限的遗憾和不甘离开了人世。
而此生,他遇见了娇憨而思虑单纯的小女孩马小跳,应该会有一段幸福的婚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