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头放进去看了眼,问阿弗罗拉:“要不要进去休息,里面很大的,我保证不碰你。”以精灵那不大的行礼,估计要有个帐篷是不可能的了。至于四人组,让他们自己玩自己去吧。
阿弗罗拉微笑着摇头:“我喜欢在树上休息。”
雷云抬头看了头上的大树,觉得还是尊重她的选择:“那么,晚安吧。”
雷云到帐篷里把东西翻出来看了看,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下次回去要弄台笔记本电脑才行,最低也要台掌上游戏机,不然每天睡觉的时间和活动时间差不多,实在太郁闷了,他又没有带个妞能用来打发夜里的时间。而且如果有电脑,他可以利用电脑制作身体模型来做一些参数型的理论研究。
对了,笔记本电脑,这个要记录下来。雷云掏出手机,突然想起上次任务完结的时候,似乎有提示,源空间是不回收1000点以下的生活用品和消耗品的,那该如何解决才行?难道每次都要记住要买这么个东西,然后用临时点数购买?
还是先记下吧。一个笔记本所需的钱,应该是和碳纤维裤没的比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游戏包软件包之类的打包型数据或硬盘,不然很可能临时点数的购物时间会不够诶。
雷云实在不明白,小说中的猪脚们,为什么可以跑去一个世界好多年,回去后还能清楚的记得他们要干什么,难道他们的大脑结构和人类不同?不是用回形沟来记忆,而是通过电子芯片?要是能有那能力该多好!
野外的第一夜,雷云睡的一般,上半夜四人组的声音实在不小,完全是不考虑他人的类型。
由于不习惯早睡,雷云第一个起床,掏出手机确认了时间,也不管外面天还黑着,拿出手摇式电筒给帐篷放气。他对于收拾东西不在行,一个鞋盒大小的帐篷被他收拾好以后,变成了两个鞋盒那么大,雷云使劲按了按,里面还有气,根本弄不小了,想想自己的背包也不满,他干脆偷懒的直接把帐篷塞进背包里了。
雷云做了个早操后,四人组也起来了,他们没有帐篷,把用来盖的毯子和烤肉架子一收就准备走人,也没招呼雷云和阿弗罗拉。
雷云皱了皱眉头,抬头看树上,决定等阿弗罗拉,否则言语不通,上去理论看来也是要开打,对方的力气不小,想打赢很可能要变回去才行。
等了还没几秒,阿弗罗拉就从树上下来了,她并非像超人般无视十多米的高度跳下,而是以一种很轻盈的动作爬下来的,说的不好听点,像猴子般灵敏。
“走吧。”阿弗罗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