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壮汉,体形比起雷也毫不逊色,是个狂战士,只是当初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什么动物踢伤了,竟然敢一个人来找尼古拉大人单挑!结果很明显,他的装备几乎无损,人却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烧成灰了!
剑的剑锋材料被称作泰米尔金,阿弗罗拉只听过名字却从未亲眼见过,据说能轻易的切开龙晶那种硬度的宝石!除了硬,它还很难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尔金,说是要架在熔炉之上,不停反复锻打,历经八个单月日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渐渐成型!
剑脊也同样不是简单东西,叫史莱姆金,同那些生活在精灵村落周围水域边的史莱姆一样柔软,史莱姆金所造的细棍,可以直接用来当弓弦!它用来锻造武器很麻烦,由于性质问题,随着时间过去,它会逐渐变成球形,因此还需要另一种很特别的材料来给它固化形态。就是剑身上那状似雪花的物体,它是碎纹钢,但其实并非是金属,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仅仅只需极薄的一层,就可以用来给史莱姆金定型,还一个作用就是,任何金属都可以紧紧的与碎纹钢锻在一起,否则史莱姆钢不论如何锻造,都会逐渐变成一个个小球分离出来。
这是一把无法用金币来衡量的剑,当初的最强勇者屠杀了两条龙的所有积蓄都花在这把剑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许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罗拉对雷云说:“这把剑的颜色太特别了,我们要先去找把剑鞘,否则光强盗我们就应付不过来。”
雷云挠了挠光头,有些不以为然。
“旁边不是有泥土吗?把剑弄脏不就好了。”
雷的脑子的确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弄脏了让喜欢干净的她怎么背?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阿弗罗拉没有带着雷云回城,直接到了城东的边缘区找了个木匠铺当场做了个木质剑鞘,呃,或者说剑匣比较合适。
之后两人沿着城东的碎石路,找到了马屋,这次雷云注意到,原来马屋和小马屋是在一起的,距离才不到一百米,中间只有一个茶馆之类的建筑。
掌柜看到雷云和他的大盾牌,建议两人买马车比较好。马根本驮不起雷云,出租的话没有一百脉以上的业务。
经过商量,雷云掏出了一根大金条,被切下大半,获得四匹马拉的中型马车一辆。由于他的体形钻不进有车厢的马车,因此这是辆货运的敞篷车!……也就是只有一个大盒子和四个轮子。
然后,向掌柜雇佣了一名车夫,佣金是按时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