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妮第一次吃乳猪,对于看起来很像肥肉还在流油的胶原蛋白有些不敢下手,雷云切下一块放到她盘子里对她说一定要吃完,她才开动。
很好吃,但她的礼仪告诉她要像个淑女,所以也没表现出什么激动的样子。
刚刚把食物分给斯芬妮,阿尔忒弥斯就闹脾气:
“吃……忒弥斯也要!”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跟语气完全搭不上号,不过没事,斯芬妮听不懂,这就是传说中的先见之明。
雷云切下几条乳猪排缝隙中的肉条,绝对的优秀品质。
阿尔忒弥斯直接用手抓,刚抓到就松开手小嘴对着手指猛吹气。
斯芬妮看不下去,站起来帮她用叉子叉起一块肉送到她嘴边,嘴里还在抱怨:“你让她学的什么语言啊?你不会是想把她教的很奇怪吧!”
雷云装做若无其事状,用中文劝说正在警惕斯芬妮的阿尔忒弥斯:
“她没有恶意的,食物要用工具吃才行。”
然后,发生了意外,阿尔忒弥斯犹豫了一下,一口咬下整条肉,金属质的叉子发出“吭”的断裂声。
“等等等等!那个不能吃的……算了,你用筷子吧。”雷云说了一句觉得她还是用筷子的好,她现在缺乏最基础的常识,要跟她解释清楚金属叉子和筷子的区别都要费不少事情。
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骗她把嘴张开把肉弄了出来,上面还钉着三个金属件,幸亏口腔里好像没啥事。
家里准备了筷子和西式餐具,不过斯芬妮不会用筷子,所以还没开封。拿来筷子,雷云夹着块肉,对阿尔忒弥斯进行常识教导:
“这是筷子,是不能吃的,这是肉,可以吃。”
说完了,他才去夹肉放到她嘴边。
雷云喂的时候她的动作就很安静,只轻轻的咬断肉条的一小块,也不知道有没有嚼就吞下去了。
斯芬妮看到这情况,终于是明白除了常识外,她和雷的宠物在亲密度方面存在障碍,哼了一声坐回去吃她自己的。
筷子比叉子其实还是有优势的,像阿尔忒弥斯完全没有常识,用叉子可能都不知道肉该怎么整块取出来,筷子的话只要稍微用力就和肉分开了。
总之,这顿本是犒劳自己的晚餐,对于雷云来说就和带孩子一样辛苦,多亏了阿尔忒弥斯的智力不是孩子级别,在后半段已经能用筷子把食物往嘴里扒拉了。
她要吃的时候雷云还没意识到,等她吃完时他才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