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发现的可能性会大幅度降低,除非对方使用大功率金属探测雷达,或许还有机会从森林中把几人翻出来。
下河的时候雷云觉得自己搞错了。他还是人类的时候就不太游泳,游泳也必须戴着蛙镜,而现在作为一个火焰生物,要在水中睁着眼,真是堪称折磨的事情。
还是要做个更大些的泡泡,四个人一起装下才行。当然泡泡也不能太大,不然会飘起来,就失去匿踪的意义了。
最后雷云干脆用尾巴提锤子,一个人抱着三个妹子,在他颈部以上和三个妹子共用一个大泡泡,利用他的铠甲和锤子,可以轻易留在水底,三个妹子在水里也一点不重,甚至因为泡泡的关系反而在往上飘,雷云要做的是给她们个支点抓着别让她们浮上去便是。
接下来有个小问题,河水里也有生物,倒是没有岸上那么凶,可那百十来斤的鱼往身上撞,却也很容易翻车,在水里可不比岸上,雷云的尾巴挥动锤子的速度也就和普通人在地上挥动普通锤子差不多,这样的速度倒是能锤死鱼的,可是在水里把鱼打死了他们还下水来干啥呢?鱼死掉可是会往上飘的。
不打鱼就需要更多时间,就免不了要换气,为了避免斯芬妮的秘法装甲泄露元素力量,雷云在水下进行了一次“工作”。
水下使用生火很诡异,他的手背上不停的有大气泡冒出,那是纯净的水蒸气,不能用于呼吸;手心的部分,也看不到以往加热岩石的红光,只知道是软的。用这样的手段,他造了根一米左右的空心管子,待冷却时,泡泡里的空气也用的差不多,稍微往岸边靠一些,给泡泡插上管子,斯芬妮控制着泡泡进行一次“呼吸”,就又能混上十来分钟。
能这么干还是多亏雷云可以一段时间不需要空气,三个妹子也不是普通人,不动的时候能把耗氧量控制下来。
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短短的几公里水下旅程,却是花掉一个多小时,
上岸后在雷云的建议下,几个人暂时把自己涂脏,以避免被夜间的空中物体看到,目的地是湖泊,到时候自然能洗洗。
几人的劣势是能飞的可能搞不赢,而其他人都飞不了,速度上没有优势,所以要对付本地高来高去的大侠,必须要有好的地形。而移动中却是没有寻找合适地形的条件的,接下来的路程几人更加小心,稍微长的大号些的怪物绝对不去碰,宁愿绕更远的路。
倒不是怕了大侠们,就算他们各个会飞,找个连接水路的溶洞躲起,他们就一点办法没有,难道他们在洞里还能躲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