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现狼王莫名暴毙后,反而被激怒了。
好几条狼逼了上来,但狼群是比较狡猾的,也比较谨慎,它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扑上来,这也给了萧风换弹药的时间。
然后萧风端着枪,对准一个最蠢蠢欲动的家伙,又开了一枪。
有一条狼倒下了,狼群的学习能力很快,它们立刻盯住了萧风手里的火枪,萧风的枪口指向哪条狼,哪条狼就连连躲闪。
但这片刻之间,狼群已经把萧风团团围住了。萧风一边上弹药,一边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来的这一世,跌宕起伏,波澜壮阔,斗败了无数强敌,最后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给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几次了,但不管是几次,变成狼粪后再想复活,只怕是难如登天了。
狼群终于按捺不住,扑了上来,萧风一枪撂倒一头狼,然后来不及再上弹药了,左手将枪横过来,挡住了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
坚硬锋利的狼牙咬得枪管嘎嘎直响,萧风右手一挥,绣春刀凌空将狼头砍断,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滚,狼头兀自不服气地咬在枪管上。
萧风用火枪当盾牌,绣春刀横砍竖劈,空中血雨纷飞。狼群像灰色的浊浪一般扑击着萧风,萧风就像旋涡中的一叶扁舟,随时会被淹没。
萧风的体内有疑似极乐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内力,反应极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撑。
但饶是如此,小半个时辰后,萧风也已经浑身是汗,气力渐渐衰竭。
因为狼群实在太狡猾了,它们之间的配合极其精妙诡异,丝毫不亚于武林高手摆下的阵法。
萧风的动作越来越慢,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虽然还没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经将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条条的,就像根柳如云徒弟刀下的蓑衣黄瓜。
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马蹄声中没有任何杂音。
没有旗帜迎风招展的声音,没有马靴和马镫摩擦的声音,也没有马鞍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更没有人的喊声。
这是野马群,它们也被这片长势最好的草地吸引而来。明知这里可能有野狼群,但干旱的草原让它们不得不铤而走险。
此时狼群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无视远处的野马群。它们大概只有一个念头:几百条狼杀不了一个人,以后在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萧风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狼尸,群狼也彻底发疯了,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