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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居然认识(1 / 3)

第七百一十四章居然认识

封爷?

“我听说过游走f洲,贩卖jh的封爷,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傅廷煜看着女孩,发现她嘴角沾了一点蛋糕碎屑,凑过去。

将碎屑舔舐干净。

秦舒怔住。

男人移开,“和你见面的,是封爷?”

秦舒下意识舔了舔唇,看着男人一本正经的询问,仿佛刚才做那个亲密动作的人,不是他。

“嗯,我还拍了照片。”

她低头,取出手机,翻找照片。

她在袖口哪里安装了微型监控,和手机是连着的,有自动拍照功能。

男人盯着女孩的唇看,直到面前多了一部亮着屏幕的手机,他才艰难的将视线从唇上,移向手机屏幕。

看见照片上那张脸,有些熟悉,视线暼见他眉骨上面的疤痕,傅廷煜怔住。

这人是凌封?

六年时间,从青涩的少年蜕变成男人,五官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不会改变很多。

尤其是那双爱财的眼神。

还有眉骨上面的疤痕,颜色很深。

刚上山时,凌封是寸头,那道疤比他那张好看的脸还要吸引人。

每次练武,武力值吊车尾的,凌封?

秦舒见男人不说话,凑过来,看了一眼封爷的照片,这张是他走过来时,拍的。

“煜宝宝,你是不是见过他?”

男人盯着那张照片,“如果没认错,他是我师弟。”

“一起在岐山上学武的师兄吗?”

秦舒惊讶的又看了几眼照片,看见他本人时,她还没看见眉骨上面有道疤。

封眠因为动作额前的碎发移动,刚好抓拍到那道疤。

傅廷煜盯着照片又看了好一会,如果去问封,会不会得知师傅的下落?

他看向女孩,见她还盯着照片看,眼底却有些倦意,便问:“要不要午睡一会?”

“嗯。”

秦舒现在有午睡的习惯,所以一到点就会犯困。

睡觉的时候,男人替她解了束胸衣,这样睡觉的时候会舒服很多。

傅廷煜坐在床前,等她睡着了过后,才走出房间,轻轻合上门。

他径直来到厨房,挑选了一只刚杀的乌鸡,给女孩炖汤喝。

一切准备好后,他看了时间,这才走出厨房。

他立在西厢月洞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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