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居然认识
封爷?
“我听说过游走f洲,贩卖jh的封爷,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傅廷煜看着女孩,发现她嘴角沾了一点蛋糕碎屑,凑过去。
将碎屑舔舐干净。
秦舒怔住。
男人移开,“和你见面的,是封爷?”
秦舒下意识舔了舔唇,看着男人一本正经的询问,仿佛刚才做那个亲密动作的人,不是他。
“嗯,我还拍了照片。”
她低头,取出手机,翻找照片。
她在袖口哪里安装了微型监控,和手机是连着的,有自动拍照功能。
男人盯着女孩的唇看,直到面前多了一部亮着屏幕的手机,他才艰难的将视线从唇上,移向手机屏幕。
看见照片上那张脸,有些熟悉,视线暼见他眉骨上面的疤痕,傅廷煜怔住。
这人是凌封?
六年时间,从青涩的少年蜕变成男人,五官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不会改变很多。
尤其是那双爱财的眼神。
还有眉骨上面的疤痕,颜色很深。
刚上山时,凌封是寸头,那道疤比他那张好看的脸还要吸引人。
每次练武,武力值吊车尾的,凌封?
秦舒见男人不说话,凑过来,看了一眼封爷的照片,这张是他走过来时,拍的。
“煜宝宝,你是不是见过他?”
男人盯着那张照片,“如果没认错,他是我师弟。”
“一起在岐山上学武的师兄吗?”
秦舒惊讶的又看了几眼照片,看见他本人时,她还没看见眉骨上面有道疤。
封眠因为动作额前的碎发移动,刚好抓拍到那道疤。
傅廷煜盯着照片又看了好一会,如果去问封,会不会得知师傅的下落?
他看向女孩,见她还盯着照片看,眼底却有些倦意,便问:“要不要午睡一会?”
“嗯。”
秦舒现在有午睡的习惯,所以一到点就会犯困。
睡觉的时候,男人替她解了束胸衣,这样睡觉的时候会舒服很多。
傅廷煜坐在床前,等她睡着了过后,才走出房间,轻轻合上门。
他径直来到厨房,挑选了一只刚杀的乌鸡,给女孩炖汤喝。
一切准备好后,他看了时间,这才走出厨房。
他立在西厢月洞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