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重的稿纸未附有标题,爱丽丝也一句介绍都没有,但布朗却也不做多想,直接翻开第一页看了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第一页居然是目录,而且还是一篇十分古怪的目录。
应该是序章吧:地点。
然后大概是第一章正篇:所谓幸运,即是他结交了这样一位朋友。
第一章之后应该是分卷小标题,但却都是些带着星期的月日而已,而就在第一个日期的开头,布朗直接通过目录了解到,故事发生在1981年。
而后是第二章:羞辱;第三章:雪,融化在肌肤上;第四章:我们是一群巨魔;第五章……
“Let-the-right-one-in。”
咀嚼了一下这个“尾声”前的章节名,布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从目录一路扫下来,故事的时间轴都一目了然了,勉勉强强一个月。
然后,他直接翻开序章的《地点》。
“布莱伯格。”
陌生的地名,布朗直接继续读下去。
【布莱伯格会让你想起椰子饼抑或是毒品。在这个地方,所谓体面生活会让你想起地铁站和郊区。除此之外,别无他样,人们像在其他地方一样居住,而这座小镇之所以耸立,就是为了让人们有地可住。
当然,布莱伯格并不是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的一座小镇,这里的一景一物自始自终都是严格按照规划而来。人们搬进为他们专门所建的各式房屋,一栋栋土黄色的水泥建筑拔地而起,星星点点地分布于片片绿地之中。
这个故事发生时,布莱伯格这座偏僻的小镇已经存在了三十年。人们想象得出这块土地孕育了一种先锋精神——如同当年的五月花号,率领着教徒驶向一片不为人知的土地。理所当然,我们可以想象那些空洞的房屋此刻正静静地等待着入住者的到来。
他们的确来了!
这是一九五二年,人们沐浴着和煦的阳光,眼里闪动着对未来的诸多憧憬,穿行而过金伯格桥,来到了布莱柏格镇。母亲们有的怀抱着孩子,有的轻推着婴儿车,有的手牵着幼儿们。父亲们则一手扛着铁锹,一手拎着各式厨具和家具。大家精神抖擞,一路高歌,听起来像《国际歌》抑或是《我们来到耶路撒冷》,具体要视个人偏好而定。
在他们看来,布莱伯格这座小镇崭新、宽广、现代。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人们凭借各种交通工具来到这个地方,或搭地铁,或开汽车,或乘家具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