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开学第一天,爱丽丝起得格外早,天刚一亮就从床上蹦下来了。
这时,文顿街上的诸多民宅还沐浴在晨曦的光芒下,街边的行道树滴满晶莹的晨露。爱丽丝穿着雪白带蓝色斑点的睡衣叠好被子,轻轻推开窗户,一股带着微寒温度的凉爽晨风轻轻吹进屋里。
爱丽丝做了个深呼吸,一脸满足:“空气真好啊”
从今天起,自己就是八年级的学生了!
嗯,奥斯卡也到上七年级的时候了,汉娜也到上六年级的时候了,大家都在成长,感觉真心棒极了!
七手八脚脱掉睡衣,换上牛仔和衬衫的普遍搭配。虽然爱丽丝目前身家一点都不少,光是两本书的稿酬就有小几十万,但作为一个在普通学区上学的普通中学生,她的日常衣着仍旧是极度亲民的,一点张扬跋扈的架势都没有。
看看时间,五点半的钟头确实太早了些,指望马上吃完早饭奔学校是不现实的,爱丽丝闲来无事,走入走廊,拽了下墙边的吊绳。
呼啦一下,天花板上打开了一条通道!
“呜呜”
一个熟悉的乌黑身影迅速从阁楼冒了出来,俨然就是一岁多点的小猩猩凯撒!
“走,小子,跟姐姐晨练去!”
爱丽丝站在楼梯口勾勾手指,凯撒马上呜呜叫着跳到了地板上。
“嘿,小点声,大家都还在睡觉呢。”
简单一个嘘的手势,凯撒立刻聪慧地明白了意思。灵巧的猩猩若想不发出声音,肯定是轻而易举,随着爱丽丝同样毫无声息的脚步,它轻松下楼跑到了门口。
爱丽丝有意锻炼凯撒的智商:“凯撒,怎么出屋?”
凯撒吱吱一叫,手指灵活地攥住门把手一转。
“真聪明,来吧,咱们跑步去!”
爱丽丝最爱的颜色就是蓝色和白色了,当然这也要看它们是如何搭配的。就象现在,白衬衫加牛仔裤再加蓝色条纹帆布鞋,清爽简单又很舒适,虽然经常被汉娜吐槽太朴素了,但谁叫爱丽丝就是这种性格呢?
“来吧,凯撒,让我们一起迎着朝阳奔跑吧!”
于是,还真就是迎着东南方向,爱丽丝率先在文顿街上慢跑了起来,身后的凯撒虽然不着寸缕,也没发达到能像人一样跑步,但在柏油路上跟着她的脚步仍是轻而易举。
“哦哦哦哦”
凯撒也是好久没这么痛快地飞奔过了,三蹿两蹦,一边紧跟着爱丽丝的步伐,一边还能绕着她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