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冽的寒光在长刀的锋芒上跃动着。
这是一把杀人的刀。
而且是一把很锋利、杀人无数的刀。
我握着这把刀赢得了无数次的战斗,只需要落下刀锋,对手或者是敌人的头颅就会高高抛起。
可是,这时候我刀锋对准的,不是对手,也不是敌人,而是……我的朋友。
小爷看见的刀光,脸上终于闪烁出了畏惧之色,两手撑着地上的白骨在不断后退,一些骨头碴子已经刺破了他的皮肤,以至于鲜血横流。
我狂怒不已,已经到了不可遏制的地步。
然而,高高举起的刀锋终究是没有落下去,握着刀的手却在轻轻的颤抖着。
没错,我下不了手。
于是,我收起了刀。
气血方刚的年轻人大概觉得带刀而行的日子是热血豪迈的,男人就应该这么做,刀这玩意一直都和男人的血性联系着,于是他们喜欢刀,可我却不喜欢,因为这东西太凶了,出鞘以后是真的要杀人见血的,是不吉利的东西,尤其是不能用这玩意对准自己的朋友兄弟,伤感情。
所以,下不了手,我就很干脆利落的收起了刀,盯着小爷深深看了一眼,道:“记住了,我不为谁,我为药师,你也是,三爷也是,咱们都欠着他命,懂吗?如果不是他,谁特么忽悠老子都不信,您说呢?大家都岁数不小了,见惯了尔虞我诈的场面,也不是爱冲动的少年人了,这条命如果不是有必要的话,谁会给别人卖呢?”
说完,我转身就走,走了两步,便驻足了,又道:“对了,伊诗婷,小爷是我朋友,我没办法多说什么,只能劝他收手,可你,既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文曲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早就提醒过你,守夜人才是文曲、贪狼的主心骨儿,高低主次你得拿捏清楚,别把我当成手里的傀儡,也别耍太多花花心思,我允许你有心思,但不允许你把我当成个大傻子,说到底,总归我还是可以约束你的,那么今儿个我就不得不说一句了,我不管你到底出了什么状况,但你最好还是按捺着自个儿一点,否则……我不介意清理门户,这地方埋得下那么多死人,没有谁是该死的,可一样就那么埋了,思前想后,应该也能埋的下你。”
语落,我扬长而去,从始至终都没有回头。
他们……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这是我渐渐冷静下来后始终认定的一点,但,他们也有着理智,绝对的理智,所以,我认为我的警告应该还有点用处的,至少暂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