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身上溜了一圈,好奇地问道:“这兵器设计得甚是精妙,姑娘也是习武之人吗?也喜欢用兵器?”
要知道,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别说是女孩子,就是男孩子习武的也不多。乍一见这么个漂亮的女孩子进来这里打造兵器他本来就觉得稀奇,何况她拿出来的图纸还如此精妙,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
有帅哥主动跟自己搭话,为了在帅哥面前装文静,不让人家一眼就看出来自己是个女汉子,牛莎莎眨巴着大眼睛又开始装淑女,一口便否定了自己喜欢兵器,“我才不喜欢兵器呢,不过……这是用来防色狼的。”
“防色狼?……是什么?”那人一愣,显然是没听过“色狼”这新鲜词儿。
“呵呵,就是用来防范那些登徒子的。”在帅哥面前牛莎莎表现得特别有耐心,那双大眼眨巴得都快抽筋了。
那人看着牛莎莎眨巴的大眼睛,倒是被逗乐了,不过那眼神在牛莎莎身上扫了两圈以后,突然话锋一转,问道:“姑娘看着好生面熟,难道我们……在哪里见过?”
“呵呵,帅哥,不是吧,这么老套?”牛莎莎一面装作文雅地掩嘴轻笑,一面在心里暗骂着:丫的,想跟美女搭讪就明说,居然还用这么老掉牙的方式。
那人又仔细盯着牛莎莎的面容研究了半天,摸着下巴点了点头,说道:“在下的确在什么地方见过姑娘,不知姑娘……”
“呵呵,见没见过都无所谓,现在认识一下不就得了。”既然这厮连这么老套的方式都用上了,牛莎莎觉得这家伙也挺不容易的,也懒得装了,大大方方地伸出右手,做握手状道:“我叫牛莎莎,当朝牛丞相的大女儿,认识你很高兴。”
一听这名字,那人浑身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冷战,用一种“啊?原来你就是牛莎莎”的怪异表情盯着她,嘴唇抽搐,许久说不出话来,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位大小姐了。
切,这人怎的不懂礼貌。见那人半天不与自己握手,只盯着自己看,牛莎莎瘪着嘴有些尴尬地收回了伸出去的右手。
“喂!帅哥。”牛莎莎一个白眼飘过,没好气地提醒了他一声。
“哦,对不起,在下失礼了。”那人回过神来,赶紧也自我介绍道:“在下华天佑,是军中的一名参将,见姑娘的设计图纸甚是精妙,所以才过来打扰。”
“哦,原来是名参将,那就难怪了。既然你喜欢,我就让老板做两对吧?送一对给你当做见面礼怎么样?”刚才还以为这厮是故意来找美女搭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