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
这……
这哪儿是人手啊,根本就是从棺材瓢子里挖出来的腐烂的尸骨。
再看这只手的主人更是让人活生生吓一跳,是一个两米多高的,只穿着个大裤衩的。却是一张孩子一样的脸,脸上的两个腮帮子都烂穿了。
腮帮子里面的牙床和腐烂的舌头,看的是一清二楚。
眼珠子滴溜溜贼兮兮的转着,瘦长的身子佝偻着像个大马猴似的。手根本就不是成年人的手,而是只有四五岁孩子般的细胳膊、小手掌。
我呆住了,“电冰箱!这啥玩意?”
“贪财鬼,只要人有贪念,就会跟着人偷东西。下次不要把东西放在左边口袋里,容易丢的。”顾彬湘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元钱,塞进了那只腐烂的手里。
摸了摸大衣左边的口袋,里头放着易凌轩婚礼那天给我戴上的戒指。
戒指上的钻石比起那天戴的钻石项链要小多了,看起来也并不是特别的值钱。只是有特殊的纪念意义,才随身携带着。
差点就让这王八犊子给摸去了!
我眉头微微一紧,“难道刚才郭静的饭卡,也是这玩意摸走的?”
我记得,郭静刚才说自己的饭卡被顾彬湘捡走了。
顾彬湘也是这么提醒郭静,不要把财物放在左边的口袋里。一开始还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才觉得有那么几分道理。
最可怕的不是人做小偷,而是这些偷偷摸摸来无影去无踪的小鬼偷东西。
他随手松开了那只腐烂的小手,眉眼之间带着一丝冷酷,“如果再让我看到下次,就剁了你的手。”
“昂……昂……”那两米高的小鬼机灵的一点头,左脚刚迈出一步要逃走。
手腕就被清朝鬼捉住了,随便就把人家的手拗断,颇有跟顾彬湘对着干的意思,“他说要留着你的手,本王就偏要让你变成残废!”
可怜的贪财鬼啊,就这样被这俩家伙当成赌气的工具。
那手骨都断了,断口处凹凸不平,都能看到手里头的经脉骨骼还有软组织。那只腐烂的手掌,也被清朝鬼跟丢垃圾一样扔在地上。
顾彬湘经历了一次生死,比以前沉稳多了。
也不搭理清朝鬼跟他置气,提着我的行李不动声色的就上了公交车。找了两处座位坐下来,看都不看一眼清朝鬼。
我俩坐着公交车,还转车了两回,才颠回家的。
顾彬湘和我并排坐看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