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呀,铺垫了这么多。
到了重头戏了。
没错,初二。
你居然谈恋爱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从我现在的视角看过去。
其实你比我惨多了对吧?
可惜当时我并不知道。也没机会知道。
啊,不对。其实在初二之前还是有些琐事的。
大概就是看了些课外的读物。
我从一位位作家的笔下,看到了一个个精彩的爱情故事。
不过怎么大多是悲剧结尾的?
所以从那时候,我还把爱情当做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应该说爱情在我眼里太过虚幻了。
不扯远了,谁让我是个缺爱的死心眼冰块?
对了,你喜欢看的小说我也看了。三国演义,我喜欢曹操。我觉得他最成功。
别的没看,毕竟我还要学习不是吗?
和你的共同话题有一个就够了。
不过这个共同话题到现在都没和你说过。
说回那年。
我其实早就有所察觉了。
因为你连例行的打招呼都快忘了。
聊天也不主动找我。
我很怕你把我忘了。去隔壁敲门找你,说是红笔没墨了。
你捧着那个小小的手机,发着呆。
“红笔,有吗?”
“哦,有的有的。明天要用的,记得还回来。”
我点点头。
离开你的房间,回头关门的时候看了一眼。你还在盯着手机。
你好像在期待着什么。
导致我上课都没了心思,脑袋里都是你到底在想什么。
头一次看你这么专注。除了你打游戏,除了你看小说,除了你耍帅的时候。
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个想法折磨了自己多久。
最终还是忍不住,偷偷去你的学校。
我还把校服换掉,换上平时绝对不会穿的休闲装。
只要你不认不出我就行。
还带了个鸭舌帽,旅游的纪念品GAP。
看了看手机,记得你好像是五点半放学吧。爸爸说的。
因为我四点多就放学了。
其实等你的时候更煎熬。
但是那种感觉我早就忘了,只记得真的很煎熬。怕被你看见,被你认出来。
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