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很简单,假发,假胡须,墨镜……
然后,就是一件大大的风衣,让人看不出身形。
这些东西,林风在商业区转了一圈,就齐全了,然后,就直接去了医院斜对面的一栋大楼。
经过自己琢磨之后,林风也明白了一点,那就是狙击手为什么喜欢高处。
第一,就是视野,这个很关键。第二,弹道沿途没有障碍物。
其实,大楼上,也有不利的,就是逃离需要时间,很容易被附近街区的警察堵着。
在这里,附近都是高楼大厦,就没有矮的,行动完成到离开大楼,所需时间很长,而且这里的大楼,其中的监控可以说很多,就连应急消防通道,每一层都有监控探头。
别以为电影里面,枪手很轻松的就能够上楼顶,物业安保也不是吃素的,特别是林风这种打扮,一看就很不正常的人。
所以,林风不得不先把楼梯间的监控探头给破坏了,他没有走电梯,电梯监控出现问题,会引起安保的注意,消防通道的楼梯,就要好一些。
至于昨晚那个杀手,是如何做到上楼顶,而不被物业安保注意到的,林风也很想知道,只能说,术业有专攻吧!
他毕竟不是职业杀手,也没有接受过这方面专业训练。
上午九点多快十点的时候,林风终于顺利的上了楼顶,这栋大楼差不多五十几层,楼顶距离医院大门的距离,在一千三百米左右。
这个距离,林风都没什么把握,要知道,距离越远,子弹受到风力的影响就越大。
楼顶四周有七八十公分的女儿墙,所以,林风也没办法趴着射击,只能站着。
当然,现在意念之中,安德烈他们还没有要出院的举动,似乎正在接受警方的问询。
林风背靠着女儿墙,取出了狙击枪,开始准备,熟悉枪支。
这种狙击枪林风没有见过,分量也很重,估了一下,差不多十七八公斤,作为枪支来说,这种分量的确很重了,比巴雷特都要重几公斤。
而且,此枪是打一发子弹,就要再装一发子弹。
不能够一次性装很多子弹,所以,要想连着开两枪以及三枪,装弹的速度就要快。
子弹,林风取出了三发,如果三发打不死安德烈,就赶紧撤离。
巨大的子弹,抓在手里,就好像小炮弹的感觉,林风估计其口径超过了巴雷特的12.7mm。
这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同时,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