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常有,绝对有。”霍眠微微一笑。
“可是当事人似乎都不想承认。”
“他俩的脾气,都是那种嘴硬的跟鸭子是的……让他们自己承认,恐怕这有点难。”霍眠一边搅拌着海鲜粥,一边回道。
“那你觉得他俩配吗?”秦楚又慢斯条理的问。
“还行吧,只要两个人相互喜欢,就配。”
“为什么别人的事情你这么理智,昨天我表白的时候,你一大堆的理由……还说什么两个世界。”
面对秦楚的质问,霍眠笑喷,“你要不要这么记仇?”
“我就是一个非常记仇的人啊,可是我对女朋友可以放宽政策……。”
“那我谢谢你呗。”霍眠继续傻笑。
“不客气。”
两人悠闲的吃完早餐后,秦楚就吩咐服务员送来两套运动装和一双运动鞋。
全部都是耐克,秦楚喜欢打篮球,是耐克的忠实粉丝。
那时候耐克的代言人还是科比,秦楚最佩服的球星。
一套深藏色,一套淡黄色,都很好看。
不薄不厚,正好山上的温度。
云顶山这边这一代虽然建了酒店,但是整体山脉很大。
当时那边还没有建造温泉和采摘园,而去山上的路,还没有修剪好台阶。
所以算是一个半开发的山脉,霍眠蛮喜欢爬山。
那时候年轻,一身的洪荒之力,觉得怎么用都用不完。
哪怕本市的那几个小山头,她和志新都很兴奋的去爬爬。
所以一听秦楚要带她爬山,霍眠很兴奋。
只是她没想到,秦楚还准备了两套衣服,和鞋。
秦楚送的鞋,虽然还没有霍司谦的贵,但是符合霍眠的性格。
她可不要什么限量版,鞋是穿在脚上的,也不是拿来显摆的。
“你都是按照我的尺码买的?”
“恩,看看合适吗?”
秦楚帮忙给她拆鞋带,霍眠幸福的坐在椅子上。
一身淡黄色的运动服,显得霍眠更白了。
白色的运动鞋,也是刚刚好,连耐克标志都是白色,不仔细看,都看不清,真低调。
霍眠是打心里喜欢,还故意在镜子前转了几圈。
秦楚拿出手机拍照,她都浑然不知。
“不过,听说男朋友送女朋友鞋不好……会飞走的,会分手的。”霍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