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学生,那么哪些学生有投毒的可能性呢?”
“受害者身边的同学,都有投毒的可能性,当然在受害者的班级里面同班同学投毒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因为他们是同班同学,做完也会更加方便一些,对于受害人的座位作息时间,以及日常习惯都会了解的更多。”李禹接口。
“我担心的问题就在这里,如果是受害者的同班同学的话,首先受害者是未成年人,那么她的同班同学90%以上一定也都是未成年人,以我们目前的重点怀疑对象,周宁涵为例,她甚至比受害人还要小,这会造成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杨天敏一步一步的把问题剖析开来,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
“你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呀,说清楚,别打哑谜了行不行?”连常薛都有点郁闷。
“首先我们抛开周宁涵这个人,不管她是炎黄集团总裁的女儿也好,不管她有什么背景,我们都一定抛开,先不管她这个人,从全局的角度上来说,受害者身边的人基本上都是同学,都是未成年人。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一旦我们抓到的嫌疑人真的是受害者同学当中的一员,作为同班同学他为什么要下这个手?”
“这我们当然还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这案子不就破了?”田浩一头雾水。
“好,逃开我们的怀疑对象,就以受害者的同班同学为例,我们就暂时,把这个点定在里,如果到时候我们抓到的真的是她的同班同学,那么抛开她的犯罪动机,首先,她会受到惩罚吗?”杨天敏终于是抛出了自己的问题,她这个问题,一抛出来,所有人都沉默了,的确,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人是犯罪嫌疑人,没错,但很有可能他们都是未成年人,那怎么办呢,我们就先从年龄上来说吧,未成年人就算是犯下严重的罪行背上人命官司,他都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司法刑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面做刑事责任的追究这个在法律上有很多情况的列举,但是相反的,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在这一块目前为止我们的法律上是空白,这是一个很受人诟病的地方,我们的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明确表示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将未成年人限定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部分负责的人,而不是完全的刑事责任,行为人,这才出现了我国法律不追究未成年人行走的这么一个条款,就是觉得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各方面都没有完成,他们的各种观念也没有特别完善的形成,很容易受外力的引导,和外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