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下,周围都是较矮的灌木丛,黑影就躲在灌木丛中,鬼鬼祟祟。
我走过去查看,这一路大祭司派来的人被甩掉好几次了,难道还有人跟着?
我还没看清黑影是谁,蓝蝶衣便上前,一脚将黑影踢了出来,怒斥道:“狗东西,你过来干什么!”
原来是跑出的侏儒,没想到跟着我们到五台山来了。
我吃惊的看向蓝蝶衣。
她附在孟水身上,不光将孟水的书生气质抛之脑后,一开口更像是极了泼妇骂街,瞅着那张白俊的脸蛋,真是又爽又飒!
要是大祭司看到孟水这般能怼,肯定大吃一惊!
我盯着蓝蝶衣走神,却被她也踢了一脚!
“你小子看着我干什么,色眯眯的!”蓝蝶衣盯着我的脸,仔细揣摩。
我欲哭无泪,这女人翻脸怎么比翻书还快?
难道不是她客人,就不值得温柔对待吗?
“别盯着我了,那小鬼头跑到这干什么?”我无奈道:“这节骨眼上,你们能不能认真点!”
侏儒感觉到我态度不好,吓得躲到蓝蝶衣身后。
蓝蝶衣更不惯着他,将他揪出来,问道:“你过来干什么呢?”
“我本来想溜出去呢,但迎面碰到个带面具的男人,说是让我跟着你们、
我不愿意,他就在我胳膊上留下个印记,强行把我魂魄驱赶过来,”
侏儒可怜兮兮说:“我又疼又痒,实在受不住了,想让你们帮我把印记去掉。”
他之前确实想溜出去,毕竟蓝蝶衣说不定哪天饿了就把自己吃了。
再说他并不是游离的鬼魂,随便找个地方躲起来,也比整天提心吊胆的强。
没想到刚出门就碰到阎王了!
我对这小鬼头没有什么好感,但出于可怜他,也不好拒绝,便上前拉过他的胳膊细看,是个骷髅的印记。
在白胖的小臂上极其明显,骷髅整体呈现黑色,似乎不单是在表皮。
我用手摁下去,侏儒立马疼的嗷嗷叫道:“快松开!疼死了!”
单从这入骨的骷髅图案来看,不是一般的印记,我心里有个不好的念头。
我们这么容易就能甩掉大祭司?
我对着一旁的鬼医喊道:“鬼医,你来看看,我瞅着不对劲。”
我们说着话,鬼医却躺在干草上睡着了,听到我喊他猛地一惊,不耐烦道:“又怎么了?我这老骨头都要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