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染红他的手,染透他的衣衫。
但那又怎样,他们死了,他却活了。
他发誓,既然活了,就要比任何人都活得好,活得恣意。
走出地宫,走进东辑事,他看见那红墙绿瓦,那泛着光泽的琉璃瓦,好似用鲜血浇筑。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地狱。
以后,他就叫慕风华。
十三岁,他已经成了不可一世的东辑事首座千岁爷的义子。比任何人都得宠尊前,因为他天资聪颖,因为他心思缜密,因为他有着一张雌雄难辨的绝世姿容。
以后,只有他恣意屠戮,再不许任何人践踏半分。
但,他不再轻易杀人,却爱上了剥皮拆骨。那是细致的活,挑一副上好的皮面,然后剥开人的脑壳,慢慢的灌下水银……
东辑事的正殿内,就放着他的节奏。
义父说,他做得比任何人都好,那剥出来的皮面格外的完整。皮面轻薄,滑如凝脂,没有一丝一毫的累赘。
他笑了笑,那是自然。
他可是每日都学着如何将这细致的活,做得更加细致。精益求精,素来都是他的典范。他只求着有朝一日,能将这手艺用在他的义父身上。所以,哪敢不用心。
但他自然也明白,自己这一身的功夫都来自千岁爷,要想为父母报仇,除非他有足够的能力和把握,否则就算到死,他都不会动手。
他惯来是这样冷漠的人,他从不否认。
十六岁那年,他已经独自执掌司乐监。
一曲玉笛杳渺惊人,多少人自惭形秽。在这个满是太监与锦衣卫的宫闱里,他发觉了更多乐趣,比如怎样将一名宫娥折磨致死,怎样才能让太监得到人性的释放,怎样才能让这宫闱更冷。
若是太阳太好,他便会觉得嫌恶至极。
到底自己是从地狱里出来的,若周遭的一切都升温,他岂非到了绝境?
不多时,他被允准在宫外置办宅子。
那宅子极好,大得出奇,华美绝伦,与他这般尊贵与绝世的容貌,堪与匹配。他一身青衫明眸,缓缓走过十里长廊。
若是父母还在,许是这样的……
可惜世间没有如果,就好像他本不该出宫,否则也不至于遇见此生的克星。
那是一个下雨的傍晚,那一曲的竹叶深深小调,让他的笛音中断了片刻。他扭头去看,在那竹林一侧,坐着一个婢女。豆蔻年华,容色极好。
朱唇含着那片竹叶,低低杳渺的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