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黑色健马行走在大路中央,插在健马两侧的被鲜血染红的大旗迎风招展,马上的男子赤裸着上身,一手提着人头,一手提着酒坛,喝的醉眼朦胧,朦胧的醉眼中,大旗上偶尔飘过的“张”字显得愈发模糊。
大贼张金生,前几日这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字,算起来张金生已经带着弟兄们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东躲西藏的日子了,以往随便一个琼山派弟子都能追的他们满山乱窜,但就在五天前,琼山派上下数百名弟子都逃走了,不仅如此,临河一带几乎所有说得出名字的宗派和世家都在一夜之间走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偌大的镇子像一只肥羊一样摆在他们的面前,有肥羊不抢那简直是辱了张大王的名声。
打听好消息,确认方圆百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门派后张大王当机立断,纵兵劫掠,他原本只是图财,并没有想要造那么多的杀孽,但有些东西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收回去,贪婪和杀戮也是如此,于是抢劫变成了屠杀,屠杀变成了烧城,临河城最终的惨状让悍匪张金生看了都心里发凉。
但看着部下们发红的眼睛他却不敢勒令他们停手,只能带着他们一路烧杀抢掠,这才短短几天的时间,他们手上的血债就比过去十几年里积累的债加起来的还多。
一众劫匪骑着马晃晃悠悠的跟在他身后,每个人马后都跟着几个奴仆,这些奴仆多是些没来得及逃走的老幼,是他们在镇上和路上抢来的,许多人只要走的稍慢,马匪们兜头就是一鞭子抽打上去。
“妈的,走快点,没听说闹尸祸吗?要是拖累了老子不等什么骷髅兵团来,老子先把你的心给挖出来下酒喝”,
一名干瘦的马匪挥着鞭子在身后的少年身上猛抽,转过头却对着身边的同伴大笑道:“妈的,老子们很久没这么快活过了,这个小崽子是刘家的人,刘家可是大户,搁在以前连正眼都不带瞧咱们的,现在嘿嘿,落到了老子的手里,老子非要他掉层皮不可”,
“嘿嘿,我们这些武人,只有到了乱世里才显得出能耐来”,
与他并骑而行的马贼身材要高大许多,说出的话也颇有些胆大包天:“什么尸祸,要我说,不如回去揍他娘的”,
瘦子拧了眉,道:“那不成,这次尸祸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琼山派的能耐你是知道的,以前撵的咱们满山乱跑,尸祸一来就跑的没影了,他们可不是没卵子的软蛋,连他们都不敢碰的硬茬子,咱们跟着去凑什么热闹?”,
“咱们这些人,欺负欺负他们还行,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