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错,心下想着本指望要来的干侄子能给自己家带来一个亲侄子。
可不成想这都过了七八年,于高氏依然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眼看看她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还里还有可能再生养孩子。
为此,于德城也并未来阻止大哥收义子,就在于德敬说好要纳自己堂兄的儿子于永福为义子的时候,于高氏得了一场病,整天干呕,吃不下饭去。
那个时候,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于永向不是于德城的亲生,本家中有几支近的,就想着要赶走于永向,就对他说:“他不是于家的根脉,他家是高平镇的甚至有人告诉他说,他爸就是高三学。
那个时候,高三学家已经缓过来劲了。
自从要了于德城的十亩上好的水田,还有那满满一太平车的粮食,高三学家就起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他本来就是一个庄户人家,勤劳又俭省,每天天不亮就去田里侍弄庄家,直到月上中天才回家,几乎不让地里长一颗草,不生一个小虫子。
来来回回的路上也不闲着,总是撅着粪萝框,随时拾些路边的牛羊粪。
就这样他是用心种地,他老婆用心家喂猪喂羊,打了粮食也并不舍得吃,卖了猪羊的钱也是舍不得花,都存着再来置买地,没上几年,他家就置下了五六十亩地,俨然成了个小地主。
而且他的儿子,也没有舍得让他上学,而是跟着他去田地里劳动。
高三学的小日子好了起来,这天他去学堂里送菜,远远看见一个小学生挎着个书包,看那样子竟然和自己的儿子有几分相似。
他正在疑惑的时候,旁边走过来一个人对他说:“三学,你看到没有,那个孩子叫做于永向,听说他是你家的高秋,怎么你不认得了。”
“什么,他是高秋”。
高三学看到面前的学生,他根本就走不动路了,父子天性,他见到一个如此俊美的儿子,怎么可能走得动步。
“唉,永向可受苦了,那于家自从添了个男孩子,他就再也得不到一点关爱,你看看他吃些啥。”
高三学听到那人如此说,就跟着那个小学生,跟着他走进了一间又低又矮的小屋子里,这里是小学生的寝室,不过不是上等寝室,而是最差的那种,一个月也只需要几个铜板的那种。
永向走进屋里,打着了火,烧着一把茶壶,烧了一壶水,将开水倒入到一个粗瓷碗里,搅和了一碗炒面,又拿出了一块盐菜嘎达,咬一口盐菜喝一口炒面。
高三学哭了,他儿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