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扑进薄爷怀里(1 / 2)

走到一处没人的凉亭才停下来。

叶隽靠在一根柱子上,手里夹着烟,回头问她:“闻得惯吗?”

南娇娇点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

叶隽真的被气得不清,打火机使了几次才点燃,夹着烟的手绷得发抖,连吐出来的烟圈都是弯弯曲曲的。

“多久知道的?”

“一个月前。”

“知道……你还肯跟沈时初结婚?”

叶隽本想问得直白点,但那些话实在是脏,他说不出口。

况且,在他印象里,这个妹妹性子是最安静的,乖乖巧巧,虽说偶尔觉得她眼神过于凌冽清冷,但从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虽然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他偏就对南娇娇的关注多一些。

想把小时候缺失的亲情弥补给她。

“我不会和他结婚的。”

“这么笃定?”

叶隽走过来,看了一眼手中的烟,便在一米外坐下了,“沈家连婚柬都发出去了。”

“请柬上没写我的名字。”

叶隽想了想,的确,写的是沈家少爷和叶家千金。

“这个混蛋,连退路都想好了!”

南娇娇耸肩笑,“所以,婚礼当天,我不出现也没什么影响。”

叶隽唯一能想到的便是狸猫换太子,但转瞬一想,倘若二房真的胆子大到敢换人,爷爷奶奶第一个不同意,他们最在乎面子。

“需要我出面吗?”

南娇娇看他一眼,“不用,你什么都别做。”

叶隽欲言又止,只得用力吸了一口烟,等香烟燃尽,他站起来,“走吧,跟我出去吃饭,吃完了送你回去,你现在住哪?”

南娇娇眼底划过一丝波纹,压住那丝惊愕,“他们有给你留饭的。”

“也就那几样,吃腻了,想吃点辣味的换换口味。”

他走在前面,南娇娇跟上去。

是在一家火锅店里吃的,刚坐下,叶隽便把西装和马甲给脱了,只穿着衬衫,不那么正装,在这种环境里吃饭,就显得他不那么格格不入了。

他吃得不多,倒是手里拿公筷的次数多,好几次给南娇娇碗里添菜。

吃完后问她住哪,南娇娇犯了难,她一个穷学生,要是说自己住蜚声公寓,免不得又要被盘问一番,便随便说了个就近的地址。

和蜚声就隔了两条马路,她慢慢走着回去。

夜风很凉,南娇娇把手揣进外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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