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云诗社的社友们吹得牛*。
于是乎,史出杰自我感觉良好。甚至还由衷感谢给他递刀子的庞固恩,来得太是时候了。
也于是,史出杰越发感觉庞固恩是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回头必须得送朋友一匹好马,还得把他引荐给德云诗社的更多朋友…
入夜时分。案卷和审理工作告一段落了。
在月儿东出的时候,金香儿终于劝说史出杰放下了案头卷宗。而后在佳人地拥搀中回到原本属于庞固恩的客房。
而庞固恩,则躲在王四郎原本的屋子里,一脸惆怅地回想着他和金香儿的点点滴滴。
哎!老婆终究还是别人的呀。
那些事情有毒,越想越对大家不好。
但庞固恩听着过道里隐隐传出的哭哭啼啼,莺莺燕燕,又根本不可能不想呀!
哎!太特么理解当年王四郎在此间的心情了。怪不得第二天他见我的时候,眼圈比自己还黑。
有此想法,庞固恩开始把王四郎恨的牙痒痒。感觉判他凌迟都实在是轻微了。
但,再怎么愤怒,他失眠的情况也是实在不好改善。
不行,必须运动一番,找点事儿做,排解一下寂寞。
可,找谁一起探讨人生大道呢?
庞固恩首先想到了嫂嫂。
呸!禽兽!
庞固恩又想到了那些被他送走的被拐女子。尤其是那四个和金香儿一起给自己唱曲,搞综艺的。
此时,他后悔了。
为什么要那么着急地把人送走呢?看来还是自己的目光太短浅了。
思来想去。庞固恩辗转反侧。最后找到了最合适的,也是唯一能成的互动目标。
他的通房丫头宛儿。
宛儿是个好通房,自从十五岁上归了自己之后,便一直任劳任怨,挨打挨骂。
在王府时,宛儿每天晚上会给庞固恩做洗脚水。
伺候完了,还要按节气给庞固恩或添暖炉,或扇扇子,或挂蚊帐,或暖被褥。
总之…庞固恩好像没有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打骂过宛儿。
但…宛儿如此贴心贴身,他对她的映像。也就只停留在那双水晶葡萄一样的眼睛和任打任骂不还手的刻板印象上。
对自己的通房丫头这么不了解。庞固恩感觉很愧疚。
而且自己仔细地算算日子,发现这来了狗尾巴屯也都将近一个月了。
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