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一百多号钦命高手在蓬莱东路要拿她。
眼瞅着大功告成,却被这女匪以一套“一丈红”的刀法和诡谲的轻功身手成功逃脱。
据说那天,麻花姑举着两把开山刀,在蓬莱东路杀了三进三出。
临了,他还刀挑了一名“阿儿班”的牌子头。并用那人的肠子,在地上写下“麻花姑去也”四个娟秀的大字。
当然,这些江湖传说,估计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而且人家赵开山也挺厉害的,拿不住她,不代表打不过她。
但这丝毫不妨碍麻花姑荣登康江行省第一悍匪,并喜提一万两通缉费。
于是,庞固恩听得那一连串名号,很快明白了一件事。
面前的女人她不是人。而是一个娇滴滴的刀法互动艺术家。
把她惹恼了,自己变成她练习“刀血体”书法的材料,是真有可能的。
“哼。”麻花姑听庞固恩说出了自己的名号,脸上变得得意起来。笑容灿烂得仿佛一朵冷风中的梅花。
滴血的那种。
“知道怕了吧!”麻花姑说话间,冲庞固恩伸出手道,“把药给我。我饶你一条狗命。”
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话,反而将药包抓得更紧了。
同时他歪着头反问道:“你说谁是狗呢?”
麻花姑听了庞固恩的反呛,一时手足无措。
我这么血腥的名声,听了的人无不是乖乖就范。可偏偏面前这男的不买账。
他脑子让驴提过吗?
其实,庞固恩望着麻花姑那渐渐变凶狠的目光和手中的长刀,心里也不很舒服。
但越是这样,庞固恩便感觉自己更不能把手里的药包交给这女人。
庞固恩不傻。既知道赵开山是她的死对头,她还忍辱负重,来这里抓药,便说明这些药材对于她来说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如此重要,那么只要药材在庞固恩手中一刻,对方就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如果因为恐惧,真的乖乖地把药材交出去了。自己反倒危险。
毕竟,刀在人家手里,这女人在实力上又绝对碾压自己。
她没了忌惮,杀不杀庞固恩不也就是一顺手的事情么。
因为这一份觉悟,庞固恩在对方高高举起屠刀的时候,也突然举起了手里的药包。
而后,庞固恩对着这只悍匪道:“你要是敢砍我。我就把这纸包打碎,到时候,你就慢慢在地上捡药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