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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老狼山匪巢(3 / 3)

因为这个动机,他和庞固恩便早在见面之前,就有了交集。

庞固恩的义弟史出杰是个重诺言的人,自答应送给庞固恩一匹好马来壮门面之后,便一直记得。

回到他的屯田后,史出杰马上给二叔史纯去了封信,八百里加急送到了史纯的治所。

史纯一看是咱家少主来要马。自然不含糊。当即发挥特长,选了两匹美马出来。

这两匹美马,一白一红。白色的他起名“白龙马”,是送给庞固恩的“千里马”。市价三千金。

红的一匹,他起名“红毛白龙马”,则是史纯于边关许多年来,物色的最好的一匹“真龙马”。送给史出杰代步,价值万金。

两匹马都是好马。交给顺路经过的赵开山带给庞固恩和史出杰,是因为这人懂马,且队伍大,辎重多,不会让宝马受罪。

赵开山不负众望,一路上好吃好喝,把两匹马伺候得和爷一样。

原本,他按规矩,是要将送给庞固恩的千里马于临走前送到府上的。

不过如今既然庞固恩自己来了。那便自然是“猴子献桃,捷足先登”了。

待庞固恩了解前因后果后。赵开山相当之油滑地告诉庞固恩道:“您和史大少是结拜兄弟。那便也是我的半个东家呀!还请您赶快移步,跟我往马队里去看马吧。”

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自然点头。同时他由衷地感谢自己的那位好兄弟,史出杰。

须知道,在大行朝,马是一种堪称“终极”的存在。

大行朝的开国太祖、世祖皇帝就是靠它们打下的天下。往来驿站、邮船也是全靠它们的脚力。

更不用说,马还能驮运、耕地、娱乐…

因为这种种象征或者实际的好处。马在大行朝的地位超高。一匹普通的马往往也是五六十两银子起步。这价值三千金的白龙马,已经是千里马的天花板了。

三千金,是个什么概念?

宛儿这样的通房丫头,整一打,也买不起白龙马的一只马蹄子呀。

“真是万恶的旧社会。”庞固恩说话间,已经等不及要看看自己的新坐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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