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的武士制差不多,都属于贵族兵役制。骑士从封君那里得到土地并且服兵役。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宪政的。国家就是领主和国王们的私人财产,和普通人没有关系,而且大部分普通人都是农奴。为领主而战不是他们的义务,他们的义务就是生产。”
“然后,为钱打仗的雇佣军又开始出现了。”
马蒂尔德顿了一下,接着又说道,“至于为什么咱们不讨论,总之在骑士制度出现后不久。领主们就开始同时使用骑士和雇佣军,后来,国王和大领主们发现,雇佣军比骑士更适合战争,于是战争就变成了一件特别费钱的事业,搞得所有的欧洲国王都欠了一屁股债……再后来,可能是普鲁士开始。征兵制又一次出现在欧洲。
这种制度早在古罗马、古希腊的时代就出现过,不过那时征兵不是针对全体国民的,而仅仅针对公民或者叫市民,就是属于城市、城邦和国家的人(类似的概念中国古代也有。称之为国人),他们是自由人,受法律保护,拥有一定的政治权利……不过具体他们有多少权利我也不知道。但是他们都有当兵保卫国家的义务,或许他们会把自己当成国家或城市的主人吧?反正在欧洲,除了msl是很少有人会用奴隶充当常备军的。而当兵定义务通常要和一些特权或其他报酬挂钩,比如给骑士的土地,给雇佣军的金币,给公民的权利。
而对统治者来说,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回报士兵,则完全取决于战争模式的变化。而当火枪兵和炮兵取代骑兵,成为战场上的主要战斗力时,公民的概念就再次出现了。因为有了火枪这个东西,哪怕是一介农夫,在经过了几个星期的训练之后,我们也可以让他走上战场,排成队列,扣动扳机,成为一名战士……而这些几个星期训练出来的战士的数量和作战积极性,就决定了哪个国家可以崛起,哪个国家将要灭亡!”
马蒂尔德淡淡地看着朱济世,苦笑道:“所以,我们这些当君主的人,为了保住权力和攫取更大的权力,就需要更多的人心甘情愿地为国家走上战场,而且还没有太多的钱可以给……比如40华亩土地这样代价可不是随便哪个欧洲君主拿得出来的!
而我们能给的,就是一些权益,一张画饼,要让国民觉得他们是自己国家的主人而不是奴隶,所以就有了公民概念,有了宪法,有了议会,有了普选权,还有了弄假成真的可能性!等我到了墨西哥,当上了女王,我也得这么干……”
听完了马蒂尔德的话,朱济世沉默了下来。
“我很快也要遇到同样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