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海牙设立特别刑事法庭审判太阳王路易十四和大明大将军李中山,并且向他们二人索赔1亿荷兰盾的决议,不出意料地通过了——先在阿姆斯特丹市议会和荷兰省议会通过,然后才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大议会通过。
之所以会有这么个程序,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乍一看仿佛是由荷兰省、西兰省、格罗宁根省、弗里斯兰省、乌特勒支省、上艾瑟尔省和海尔德兰省这七个省组成的联省共和国,这七个省都是平起平坐的。但实际上这七省之中向来是荷兰一省独大,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都比另外六个省加一块儿都要多。而荷兰省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政府的收入当中,又长期占据50%以上,是妥妥的七省领袖,到了后来,世人干脆就只知有荷兰,不知有尼德兰了。
而在荷兰省内部,阿姆斯特丹市又是绝对的老大哥!
因此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国家大事,光是大议会通过可不行——荷兰省议会不同意就不掏钱,而在尼德兰这里,没有钱是什么都办不成的。
而荷兰省议会点了头的事儿,还得再让阿姆斯特丹市议会批准一下。要不然阿姆斯特丹的大资本家不拿钱出来,荷兰省议会也只能两手一摊。
当然了,如果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准备在欧洲大陆上搞点事儿,光是尼德兰大议会、荷兰省议会、阿姆斯特丹市议会都过了也不行,还得从德意志的拿骚过来的军事寡头奥兰治家族点头。
这个拿骚的奥兰治家族可是有来头,他家祖上出过一个阿道夫,当过德意志的老大!
虽然后来没落了,只剩下两个伯爵、一个领主和一个亲王的头衔,但是奥兰治家族在德意志佣兵圈子里有人望,他们的老家从中世纪到近代都不太平,一直在混战,还盛产雇佣兵。
而且奥兰治家族内部也历练出不少能打仗的名将,譬如那个16岁当联省共和国执政官,21岁就当了共和国海陆军总司令的“拿骚的莫里斯”(威廉三世的叔祖),就是同时代欧洲最杰出的军事家。
所以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其实就是靠阿姆斯特丹商业寡头的钱和奥兰治家族的雇佣兵,一起支撑起来的共和国!
而阿姆斯特丹的商业寡头和军事寡头奥兰治家族的关系一直是磕磕碰碰的,只要法国人、西班牙人不来进攻,阿姆斯特丹的商业寡头们最担心的就是奥兰治家族搞王政,把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变成他们“老奥家”的财产。
而奥兰治家族总是恨阿姆斯特丹的商业寡头们不肯痛痛快快出钱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