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拓驾崩之后,朝野就离开了安都城,他忽然有种不知该去哪里的茫然,他心爱的人已经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他不愿意再去打搅,更不愿意她担心他。
她说让他找一个心爱的姑娘相伴一生。
这怎么可能呢,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爱她一样再去爱一个女子了。
既然没有地方可去,那就去狼山吧,去那里种草药也好。
狼山是个山明水秀的地方,这里有好几个山头都种着草药和茶叶,以前,齐妍灵看到狼山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道是一定要在这里种药草。
那时候他就站在她身边,看着她谈论想要开一家最大医馆时的笃定和自信,就像一个小太阳散发着明媚的光芒,温暖着他的身心。
他每当想要让自己忘记她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她站在狼山时的动人神情。
那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朝大夫!”
朝野才刚走进山里没多久,听到有人在远处叫着他,他抬头看了过去,山寨的围墙上,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正奋力地朝着他挥手。
那是谁?朝野愣了愣,往山寨里走了进去。
那小姑娘已经从围墙下来,轻快地跑到朝野的面前,“朝大夫,你终于回来了。”
眼前的小姑娘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长得娇嫩可爱,肌肤白皙,特别是那双眼睛,明亮灵动,仿佛似曾相识。
他以前见过这个姑娘吗?
“朝大夫,你忘记我了吗?”那小姑娘委屈地看着他,“我是阿欢,五年前你救过我的,是你把我送到这里的啊。”
是那个他在路边捡到的小姑娘?那个瘦个跟猴子一样,黑不溜秋的小乞丐?
“你是阿欢?”朝野惊讶地看着她,这和他影响中那个人简直是判若两人。
阿欢笑眯眯地点头,又有些委屈地看着朝野,“朝大夫,你好久没来狼山了。”
“我一年前还来过的。”朝野说道,可是那时候没遇到他,他和凤兆绰一起来的。
“那时候我去安都城了。”阿欢叫道,“不过你现在来了,朝大夫,这次你离开的话,就带着我一起走吧,你以前答应过我,要教我学医的啊。”
朝野轻笑出声,揉了揉她的脑袋,“为什么想学医?”
“这样以后我离开狼山,就有一技之长啊。”阿欢理直气壮地说,上前抱住朝野的胳膊,“朝大夫,你就收我当徒弟吧。”
朝野俊美秀逸的面庞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