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呢,近来睡眠浅了,思虑又多。刚才泡脚的时候还念叨你呢,说不晓得是不是快要高考了太忙,都把他忘了,好长时间没过来看他了,哈哈。”
“那得麻烦您给说一声,我明天上午过来,做剁椒鱼头给他吃。”
“好好好,”男人哈哈笑完,又道,“那我明早就吩咐厨房,把料都给你备下。”
“好,劳烦您了。”
“跟我这还客气呢……”
男人佯装不满地又说了几句,声音里却一片喜气。
寒暄完,程砚宁在他之后挂了电话。
*
翌日,上午。
九点多,程砚宁坐车到了西城区。
要说这方琨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他幼时父母双亡,吃百家饭长大,从小就跟着一群混混儿闯江湖,眼下成名多年,还保留着年幼时一些习惯。
他一生有三爱:逗鸟、吃鱼、看皮影。
第一项和第三项均是走街串巷之时培养的兴趣,吃鱼则比较讲究了。
据他自己说,年幼的时候穷啊,吃什么东西都是狼吞虎咽,因而鱼这种东西,没什么机会吃,也没什么闲情吃。无论每次在哪里看见别人吃鱼,他都会在心里发誓:以后有了闲情逸致,天天吃鱼,慢慢吃,变着花样吃!
眼下年过古稀,人称方半城的老爷子,早已实现了幼时的宏图伟志。
而他这个人,也和一般富贵人家不一样,就喜欢住破烂老旧的闹市区,闲来无事了拎一笼鸟去花园里溜溜弯,城墙根下唠唠嗑,最无聊的时候,一个破碗一把二胡往天桥边一坐,眼睛一闭拉一曲《二泉映月》。
程砚宁就是在他拉曲的时候,意外结交上的。
平心而论,老爷子拉二胡水准一流。
往往在天桥上卖艺的时候,都能赚个盆满钵满,这无形中抢了别人生意,有一次,几个讨饭的眼见他一碗钱动了歪心思,在他收工之时冲过去抢钱打砸。
意外突如其来,老爷子都来不及出手,边上上来个学生,一脚踹翻了一个。
那个学生就是程砚宁,当时念初三。
他一路将老爷子送回家,眼见屋里冷冷清清,又收拾洗涮,挽起袖子给老爷子做了晚饭。
多半年后,他被一中校长请入一中,老爷子与有荣焉,带他回了方家大宅,并且言明了自己身家财富,颇为郑重地要求收他当干儿子,进方家家谱。
程砚宁就在这种情况下婉拒他好意,并且疏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