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要么就是把肢体或血肉打的大块锻炼,子弹的出口十分不堪。
因此,那些负伤和死去的敌人是近卫部队援兵造成的,哪些是第三连造成的还是多少看的出来的。
包括炮火在内,第三连的官兵杀伤了大约一百五十名左右的敌兵,同杨锐所率领的那一路大致相当,可如果不是援军的赶到,整个第三连消灭不了二百名左右的敌兵就有可能濒临绝境。
这也让宋子悦更清楚的了解了这支新成立的单燧发枪营公安军步兵营的战斗力上限在哪里。
虽然在理论上:在伤亡承受力与纪律意识、枪炮火力都占有全面优势的队伍可以抗衡二十倍兵力左右的对手,但这绝不是一个定数。战场上的士气与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有变化的概念而不是一个顶值。要在这时代的战场上取得九成以上的胜算,若不是像新军主力部队那么坚韧的队伍,则实力至少应该是对手三倍甚至四倍。过去曾有“五则攻之”的说法,可能就是应对各种可能意外出现的情况。
情绪逐渐平静下来的新步兵营第三连连长想起自己刚才对宋子悦所讲的话,不由的有些后悔起来,新军队伍在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哪儿只强调客观原因的?便对宋子悦认罪道:“是我平时对下面的战士管的不好,也轻视了白刃战方面的训练。如果注意到这些问题,就算是侧翼出了问题也应该能将敌兵最终击退。。。”
宋子悦针对第三连及随行部队的这场败仗则没有过多的指责,安慰道:“其实安理来说,哪怕是新成立的队伍,以五百人为单位执行作战任务规模就已经很小了。还要拆成四个连与其他队伍混杂起来,这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出战行动,可是为了在这场交战中验证新式公安军的可行性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寻找战机,我们也不得不如此。但愿第二连和第四连那里不会出事。”
第二连和第四连在进攻中没有遭遇到敌军的埋伏和拦截,仅仅是有一些散兵游勇前来试探。在前哨交锋当中,落后的投射兵器在散兵战斗中明显不是带了近战功能的燧发枪的对手。
在天色渐渐临近黄昏的时候,负责保护这些作战连队的近卫部队见没有遇到这一带曾经驻扎过的敌兵就以最快的速度在天黑前同第二连与第四连汇合并踏上了归途。
新公安军步兵营与敌军寻求交战的行动总体来看还算是成功的,总计付出的代价不过三十余人,杀伤的对手连同二连和四连的一些反袭扰作战在内杀伤前来挑衅的敌兵多达四百余人,没有连队遭到歼灭性的打击。近卫部队的干涉使的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