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陈光叫来了皮萨罗大律师,普林斯方面的一把手布拉沃博士也亲自到场。
双方谈判进行的速度却要比和其他机构谈更快得多,毕竟陈光与卓静思对普林斯的情况知根知底。
普林斯方面在作死过一次之后,知道了厉害,表现可就乖巧得多了。
下午一点半,双方迅速达成协议,签字、盖章、合影,并没有发布会。
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比最早期陈光提出来的更苛刻一些。
普林斯方面主动将签字费提高到了三千万美金,将来更多的损失都去了,以普林斯目前的家大业大,也不在乎这多出来的千多万了。
此外,双方也明确在下一步的合作中,普林斯方面应该要达到怎样程度的技术难点才能去讨教陈光方面。
你不能拿个一加一等于几这样的问题来问我,我又不是哥德巴赫。
当然,作为普林斯方面,能不依赖陈光和卓静思的地方,他们也不愿意去白白送菜。
因为陈光将双方合作出来的知识产权占股强行提高到了六四开,陈光六,普林斯四。
这种状况下产生的知识产权,几乎所有研究成本都由普林斯自行产生,很可能对于陈光来说,只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又或者写几页纸的计算这样简单的事情。
但按照双方的合同规定,只要在某个具体的项目中有了陈光的参与,普林斯就必须付出代价。
到那个时候,针对每一个具体的东西,还会有单独的合同。
这就是技术领先与垄断带来的好处,就像每一台爱疯可以为苹果公司带来上百美元的利润,但负责组装的代工企业只有几美元的利润一样。
终于签下这割地赔款的条约,布拉沃与沃兹曼二人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终于把这糟心事搞定了,甭管这船上得痛快不痛快,起码现在先上了,有这样一层关系在,往后再好好的修复一下,并且进一步强化普林斯当前在光触媒领域内的设施设备优势,往后普林斯总能继续跟着喝汤,不至于之前的数十亿美元投资打了水漂。
忧的是他们试图要求签订独家协议,却被陈光一竿子打了回来。
他话讲得很柔和,但简单的提炼一下,大体可以总结为这样的六字真言。
“爱签签,不签滚。”
布拉沃等人能怎么样呢?
好气哦,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但回头普林斯的人又能迅速乐呵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