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分散在秦雷的武装力量里担任大小首领,已经没有大头兵了。所以这群军士,都没有经历过那场惊心动魄的大逃亡。眼下仿佛昨日重现,他们自然想比较比较。
秦雷微笑反问道:“你觉得百胜军和破虏军那个更厉害些?”
百战百胜百胜军,几乎与大秦所有强军交过手,未尝一败。而破虏军在禁军八大军中并不突出。孰优孰劣。不言而喻。虽然是秦国的头号大敌,但军人的骄傲还是不容许他们肆意贬低敌人地威名,这名军士心有不甘地道:“应该是百胜军吧。”
秦雷对他的坦诚很满意,点点头又问道:“那是你们现在厉害些,还是孤王在乾州深山里临时练出来的队伍厉害些呢?”
卫士们嘿嘿直笑,这还用说吗?据说那时候的盔甲都是从黑市买的,弩弓沉重无比不说。还是单发的,跟本没法与现在相比。
一番敌我对比,兵士们自然就觉得与前辈相比。他们遇到的问题要轻松一些了。其实根本不能这样做比较。要知道那次地敌人只是两营百胜预备军,无论从人数到战力,都不能与破虏军相比。只是经历那次逃亡的人。都有意无意夸大敌人的声势,让这些后来地真以为他们与百胜军干过似地。
秦雷自然乐得将错就错,又与兵士们聊了会天,给他们鼓了鼓劲。此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锅铲敲击铁锅的‘锵锵锵锵’声。这是厨师长通知大伙可以开饭的信号。
兵士们早就闻到一阵阵香味,只是听秦雷说得入神。没有在意罢了。现在听到开饭地信号,
咕噜咕噜响起来。秦雷怎会不知他们怎么想,大《》。”兵士们欢呼着爬起来,按小队为单位,排队去找自己的火头军。
秦雷也起身跟着过去,随便到了一口大锅旁,那是满满一锅香气扑鼻的糊糊。兵士们把自己的头盔翻过来,在里面垫个油纸袋,大锅边的火头军就拿着个大勺,往头盔里舀糊糊。舀上两勺,就能把头盔盛地满满的。分到饭地兵士们便捧着头盔到一边铺着的油布旁坐下,大口吃起来,看来这一头盔瞧起来不怎么地的糊糊,味道还不错。
这是秦雷开发出来的野战口粮。他专门将火头军从卫队中剥离出来,组成一个几十人的伙夫队,让他们在平时将大豆、小豆、米、谷、粟、核桃仁,等几十种粮食作物炒熟后磨成粉,一袋袋装起来。再把猪牛羊鹿等肉类腌制后蒸熟,同样磨成粉装袋。这样既节省了空间,又能长期保存,能大大解决后勤补给不畅的问题。
行军时只需要把这些粉倒出来加水煮一下。